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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协同市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25日    作者:秘书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2月21日下午,市政协协同市委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市委常委、副书记邓小兵主持,市政协副主席韩泽生出席会议。市政协秘书长欧万洪,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仇婉萍参加会议。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台办、市编委办、市委党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外事侨务局、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海关、市工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共20多人参加会议。
   市政协办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代拟了《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主要依据《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对应全市各有关单位、镇区工作职能,明确落实任务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
   与会有关单位负责人围绕《意见》目标任务分解进行了热烈讨论、发言,一致认为,分解表科学、完整、细致,体现了《意见》精神,一致表示坚持按照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有些目标任务还可再进行细化,以进一步明确责任。市委办、市政协办、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等单位负责人就各自目标要求进行了交流和商讨,市委办明确由肖浩副主任联系政协工作。
   韩泽生副主席发表讲话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由过去的“民主协商”向“协商民主”转变,民主协商已成为一种“必须”的制度。市委9月份印发《意见》,体现了市委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也很好地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市政协代拟了《意见》分解目标任务表,有些地方还不够完善,还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分析。这次会议就是一个很好的协商和沟通,希望各单位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配合市委工作,落实贯彻好《意见》。
   邓小兵副书记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要求各单位对《意见》目标任务分解要进行认真研究,对自己牵头以及负责的目标任务有什么要求,要不要增加单位,有什么修改意见,请尽快反馈市委办,以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修改完善后,与本次会议纪要发至全市各有关单位、镇区。
   邓小兵副书记作总结发言,就如何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强化党委权威,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政协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按照《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派出一名党员领导同志负责联系政协工作,运用好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
   二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因此,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历史时期,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职能。各级各部门要深化对人民政协在新时期新阶段的性质、地位、职能、任务的理解,充分认识做好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对于《意见》,市委高度重视,晓峰书记多次过问,并以市委文件的形式下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统揽全局,重点工作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分管领导要履行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把贯彻实施《意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措施到位、制度保障到位。《意见》涉及的领域很多,除了市政协抓好跟办协调外,各镇区各部门要积极作为,对跨职能、跨镇区重点难点问题要主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中山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