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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 打造“离人民很近”的协商民主平台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6日   来源: 广东政协网   

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提出的“希望人民政协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要求,以增强初心定力、激发机制活力、用好资政软权力为重点,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离人民很近”的协商民主平台,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

一、增强初心定力,锻造政协的人民心

(一)人民政协因应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而诞生,应当始终和人民站一起。锻造永不退色、永不落后的人民心,是人民政协保持人民性本质的题中之义,也是人民政协提升政治把握能力的内在要求。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中国人民政协)为全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旨在经过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团结,去团结全中国各民主阶级、各民族,共同努力,实行新民主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肃清公开的及暗藏的反革命残余力量,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并发展人民的经济事业及文化教育事业,巩固国防,并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国家,以建立及巩固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及富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纲具有非常鲜明的人民立场:政协组织的称谓是人民政协,实行的是人民民主,发展人民的事业,建立人民共和国。也可以说,人民政协的主权属于人民,主体就是人民,主人都是人民,主旨是为了人民。因此,人民心就是人民政协的初心。尽管过去的《组织法》已失效了,被后来的《政协章程》所替代,但人民政协的初心未变未失效。不管走进什么时代,搞什么现代化,都不能把这颗人民心给走偏了、化没了。就改革开放以来政协委员都来自人民这一基本事实而言,新时代人民政协的人民心,应当更加纯净、更加强大、更加坚挺。

(二)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应当向党看齐为人民。习近平同志所作的十九大报告响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也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民主权利,让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会上又强调:“要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政协应当向党看齐,在站稳人民立场的前提下,通过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实施协商民主的全过程中,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真正沉下去了解人民生活的实际状况和需求,旗帜鲜明地站出来为普罗大众说话,实实在在为人民谋福利。

(三)政协委员来自人民群众,应当忠实地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尽责任。人民政协是由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内的30多个界别组成的统一战线大家庭,既是专门协商机构,也是重要民意渠道,一头联通党政部门,一头联通社会各界,具有制度设计格局高、人才汇聚影响大、民意渠道通上层的特点和优势。但是,决不能因为政协组织的“高大上”,我们当委员的就飘飘然了,高高在上了,和群众疏远了,甚至直接就脱离群众、与民为壑了;决不能把政协看成是权贵、富人、名家的“私人俱乐部”和利益集团联合体。从政协委员的构成看,无论是哪个界别推荐选拔出来的,都是人民群众的一员,尽管各有各的傲人事业,各有各的具体利益,但在政协的身份是界别代表,也就是人民委员,要真正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二、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塑造群众身边民主

(一)在“协商什么”的基础环节上同人民“想在一起”。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人民政协协商何事、议什么政、监督什么,都应当老老实实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认真落实由党委、人大、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提出议题的规定,探索由界别和委员联名提出议题。”目前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协商,较好地体现了“问计于民”的民主精神。但政协的专题协商和以各界人士座谈会为代表的界别协商,其议题基本上是由党委、政府和政协来提出的。在民众中、群团里、社会上广泛征集协商议题,并未成为现行协商平台的既定程序。因此,应当根据《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规定和《意见》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以民间为媒介、以民意为依归、以民生为重点的协商议题形成机制,在“协商什么”的基础环节上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人民主权原则。今后无论是提案办理协商,还是其他形式协商的议题,不仅可以由党委、政府、政协来提出,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由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委员以及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媒体和公民等来提出。

(二)在“谁来协商”的主体环节上同群众“干在一起”。目前以党政有关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及部分委员代表为参商主体的协商议政,在中共的正确领导下,干了很多实事好事。但也应当看到,在利益主体越来越繁杂、利益诉求越来越具体、利益表达越来越独立的现代社会,只有群众才能真正代表群众。比如集体土地征地问题,我们不是农民,根本不可能体会农民的贱价失地之痛;又比如,房价上涨问题,控制房价已经历了几届政府,但调控效果与普通老百姓的愿望相距甚远;再比如入学难看病贵问题,政府长期以来的高度重视和大量投入,却换来“政府做好事,群众不买账”“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逆反结果。人民政协不仅在这些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无助的问题上鲜有协商,且一般不邀请相关群众作为代表直接参加协商,又如何体现真实民意和民主呢?因此,我们应当深刻反思和改进协商民主的参商机制,逐步建立民生议题公众参商的新常态,主动培育协商民主的民间正能量和真实面,在“谁来协商”的主体环节上,解决参商主体中上层与基层、小众与大众、精英与平民的失偏问题。

在现代社会,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开展接地气的参政议政工作,是提升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的有效途径。应当大力推进智慧政协建设,打造“互联网+媒体+协商民主”的议政平台,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协商民主就在眼前、就在身边。一是探索与媒体联手推进“开门议政”。人民政协与电视台或网站合作,开设常态性直播的“议政大厅”,在协商会议准备期间,邀请部分政协委员、政府官员、群众代表、民意领袖出席,还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对有关议题进行敞开式讨论。不同层次的协商座谈会都可以视议题需要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二是进一步完善“委员之家”履职平台和“委员有话说”“有事好商量”等专项协商平台。联通和激活四级政协委员及参商群众作为线上线下参政议政的主体作用,营造“全国政协是一家,生动活泼议天下”的协商民主氛围。三是加快数字政协建设。与数字政府一体化规划和建设,打通政府的共享资源和平台,引入政府部门参与线上线下的专题协商。四是加强社情民意中心建设。反映社情民意已成为人民政协的重要工作,可在各专委会现有工作基础上,成立各级社情民意信息中心,建立社情民意专网专页和“掌上民意”手机APP平台,结合议题开展客观科学、原汁原味的民意调查,及时掌握舆情,服务协商之需。除广泛征集提案线索外,通过网络专项问卷调查和开通民意直通车,广泛征集来自各界各层各方的社情民意信息,并进行专业分析整理,形成政协的专业发布。五是加强智库政协建设。在建设数字政协、民意信息中心的基础上,建设一支会内会外相结合的专家队伍,相应成立人民政协资政研究院,并通过调研和视察等有效途径,创造条件让委员和专家与基层群众直接对话和访谈交流,发挥智囊团的资政作用。六是有序开展县级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延伸到镇级的试点工作,将本地政协委员分置到各基层工委,创造条件让委员近身与基层群众“干在一起”。

(三)切实改进“怎样协商”的程序,建立参商主体合作共事的长效机制。广东率先探索并出台《政治协商规程》,着力完善协商活动的组织运作机制和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机制,在制度层面确保政协组织及委员说了不白说;还全面实行省、市、县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部门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直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和解决重要民生问题。但目前协商议政中权利、地位、作用、信息、资源及准备等,也存在不对称、不对等问题。一些协商议题,提出方准备时间很长,往往半天会议就通过协商,许多参商者并没有作充分的准备,在协商会上也没有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有的连话筒都没摸到。一些参商的政府部门,并没有完全进入平等参商的角色,要么简单的释疑解惑,要么纯粹的表态回应。许多协商会议,没有讨论的环节,没有商议的气氛,没有观点的争锋,没有问题的另议。只要议题上过会了,听过发言了,吸收过意见了,就提交决策、付诸实施。协商本是一种民主形式,却常常流于形式,甚至出现“不说也当说,说了算说了”的走过场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化知政、民主化问政、平等化议政的参商机制,在议题征集、议题确定、参商人选、协商准备、上会协商、共识形成、会后公示、成果实施、落实反馈、实效评估等方面完善“怎样协商”的程序,并分别制定各个细节的操作办法,从一个个具体细节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落实。

三、用好资政软权力,擦亮“履职为民”的金字招牌

(一)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协商议政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为我们确定协商议政的主题指明了方向。但从长期以来协商议题的内容看,明显偏重于宏观层面和经济领域,较少涉及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具体的民生议题,这需要我们做出重大改变。首先要密切关注当前民生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广东省政府公布了“2018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包括提高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等等,人民政协可以多一些运用民主监督手段,督促民生措施真正落实。其次要主动帮助解决群众的具体权益和利益问题。可开设常态开放的委员热线和信箱,在机制上保证委员跟踪处理群众信访等具体问题。有此制度保证,可以避免“没事别找我,有事更不要找我”的情况。再次要坚持“为民而谋”。由于政协领导中有不少是政府现职或原职官员,不免会带来一些部门特定利益和观念,并一定程度存在所谓部门不好说的话由政协来说的问题。因此,那种为政府部门特定利益说话的“活儿”,我们不能接、不要干,以免砸了政协“天下为公”“履职为民”的金字招牌。

(二)狠抓建言谋策提质增效,提高为民说话的“含金量”。现在我们国家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政协工作也要尽快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把建言谋策的提质增效作为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科学谋策、民主谋策、依法谋策的水平。首先,在态度上,要有主权荣誉感,做到“我有话要说”。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的顶层设计和治理结构可通俗理解为:中共执政、人大当政、政府行政、政协资政、民主党派参政、人民督政。其中党的领导和立法、司法、行政都是硬权力,政协资政是软权力,但这个软权力对管理国家事务的所有权力都能说上话。民主话语权是政协最大的法定权,只要有合适的机会、适当的场合,都应抢“唛”争发言。当然不是为说而说、敷衍应付,而是负责任地说负责任的话,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其次,在方法上,要有主体位置感,做到“有话好好说”。应当设身处地、感同身受提出问题,平心静气、入情入理分析问题,客观实在、有商有量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说正能量的话,说有水准的话,说接地气的话。作为政治机构和政治人物,在协商议政中决不说负气话和泄气话。再次,在效果上,要有主人使命感,做到“说了不白说”。说出去的话,是给人听的,说了白说,不如不说。都说人民政协是智囊团、专家库,但并不需要个个专家都包打天下、包医百病,样样都说、样样都行,应当各有所专——咬住青山不放松,各擅其长——以长见长长更长。

虽说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但即使有调查而无科学方法和深析细究,同样没有发言权。古语说的“耳听为虚”,比如网上传的、信上转的、听人说的,都要科学分析、理性判断和准确核实,不能信手拈来便是依据。就算是“眼见为实”,我们亲眼目睹的社会“万花筒”,也常常是浮眼烟云,不足为据。当年孔子困陈蔡时望见“颜回攫其甑”作出的“所信者目也,而目犹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犹不足恃”反省叹言,自当铭记于心。如果每个委员都专心“自我修炼”,定能由一家之言,再到专家之言,终成大家之言。这样,做执政党的诤友,做政府的参谋,才够资格,才有底气。

(三)弘扬人民政协优秀品质,争做人民的好委员。党和人民信任和选择了我们,给了我们政协委员的职位,我们就要对党和人民负责,与党同心、为民履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治立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要“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工作要求,要“求真务实提高协商能力水平”。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做好“委员作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交上一份好的履职报告。”

心中有个大目标,泰山压顶不弯腰。这个大目标,就是政治责任,落实到委员责任上,就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中央说“以人民为中心”,我们的工作就要围绕这个中心,而不能偏离这个中心;总书记说“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我们议政就要议到这个点子上;总书记还说“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清正干部、清廉政府、清明政治就在身边、就在眼前。”我们就应当努力做一个永远在人民身边、群众眼前、百姓心中的人民委员。

总之,人民政协要打造“离人民很近”的协商民主平台,应当做足三个“到”的硬能力、高水平、真功夫:一是心到。同人民心在一起、想在一起,心近才能近。二是人到。同人民干在一起,让群众感到协商民主就身边,身近才是近。三是事到。谋事为民,实事惠民,事近才有近。

最后,以短诗作结:政协最重话语权,把话说好非等闲;提质增效强能力,为民履职我委员!

[作者简介]黄庆勇,现任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正厅级)、暨南大学易道哲学与六祖文化研究院名誉院长。历任广东省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云浮市副市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广东经济》杂志主编,第五、六、七届民建广东省委副主委,第八、九、十一、十二届省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领导力研究中心顾问,暨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在各级报刊发表文章百余篇,著作《仰望天穹—改革思辨录》,获国家和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奖项十多项,在清华大学和省市县有关单位作专题报告和讲座数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