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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山市委会学习贯彻胡锦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 2006年04月13日    作者:民进中山市委会办公室叶裕华  
  民进中山市委会于3月27日下午在市政协8楼议室召开三届四十七次市委委员会议,在深入学习2006年全国“两会”精神的基础上,学习贯彻胡锦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精神。   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中山市委会主委姚本棠简明扼要地介绍全国“两会”的情况并传达了主要精神。他指出2006年全国“两会”不仅是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民发表意见、提交议案提案的重要场所,而且是让全民通过媒体、网络关注国家发展的问题,并以实时监督政府的工作的重要窗口。   姚主委特别指出,胡锦涛主席特意在民盟、民进等两个参政党联组讨论会上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由于民盟、民进的成员大多数是教育界、文化界的中高级知识分子。这表明中共中央对民盟、民进等参政党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协助开展广泛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寄予了厚望。因此,我们民进必须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姚主委还就如何学习贯彻胡主席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   1、要求市委委员带头学习,各支部结合支部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活动,认真领会胡锦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的意义和内涵。   2、要求全体会员积极响应民进广东省委会所发出的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倡议书》,从本职工作做起,从自身家庭做起,从身边朋友做起,为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全民学习活动做出应有的贡献。   3、要求全体会员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弘扬民进优良传统相结合,学习民进马叙伦、雷洁琼等老一辈的凛然正气和高尚风范,争当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4、要求教育、文化、出版等领域的会员注意营造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注意以身边的好人好事为生动题材,把“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灵活运用到学校德育、文艺创作和宣传教育的实践中去。   参加会议的民进中山市委会副主委周信、陈玉琼及市委委员纷纷表示,要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和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