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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和法制工委组织学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

发布时间: 2008年08月25日    作者:市政协提案和法制工委  

  8月22日上午,市政协提案和法制工委主任郑均潮组织工委全体人员学习了省人民政府2008年6月30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通过学习,大家感到新《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责任和要求,加强和规范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促进了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大家认为近年来,在提案承办部门的重视下,我市提案办理工作注重实效,办理时效和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今后要在原来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新《办法》,探索新时期提案工作的新举措,使我市的提案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