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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专家真知灼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16日    
  劳动用工所形成的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所以劳动关系的和谐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2008年是实施新劳动法的第一年,对于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立法,中山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在面向企业主、管理层、人力资源部门关于劳动法的宣传,已经基本达到了全覆盖,下一步,如何针对企业员工进行新劳动法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使企业员工依法正确维权,即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也涉及到社会的和谐,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12月3日,政协法制委邀请劳动法研究专家——广东商学院副教授、刘炎白博士及中山法律界代表、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法制委政协委员齐聚一堂,就新劳动法全方位的贯彻实施,员工依法正确维权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专家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的真知灼见,为与会者带来很多启发。政协法制委主任陈付松表示,进一步深入研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使企业员工全面、深刻理解新劳动法的精神和条文,帮助企业员工树立依法正确维权的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是政协法制委下一步调研和关注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