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中山要闻 > 正文

我市已有39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周映夏 通讯员于芝春  
  本报讯 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于3月27日正式落地实施,经过一周准备,全省各地开始接受申请办理,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局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4日,我市共有39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各镇区卫计局正在对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市卫计局相关人士表示,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各镇区卫计部门要开辟办理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按程序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及批复,同时将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由30日缩短为15日。
  近日有市民询问,“单独”妈妈户籍在外地,并且女方户籍地并未实施该项政策,男方户籍在中山,如何办理申请手续?市卫计部门表示,按规定,“单独”夫妻户籍不在同一省份,如果女方是独生子女,可回户籍所在省份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同时登记备案,再回中山男方户籍所在地领取申请表,办理再生育二孩手续;如果男方是独生子女,那女方只需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备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