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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者将获20万元扶持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吴娟 通讯员林杰雄  
  本报讯 昨日,市社工委对首批申报的市级枢纽型组织进行评审。此次共有11家社会组织参与申报。被评为我市首批枢纽型组织的机构将获得20万元的资金扶持。
  首批参加评审的有中山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义工联)、中山市清风自游人公益服务中心、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协会等11家社会组织。
  根据评审要求,申报的市级枢纽型组织应在3A(含3A)以上,成立一年以上,上年度年检合格且未被行政处罚,行业协会商会须完成 “去行政化”改革。此外,申报的社会组织有较成熟的项目开发、合作和管理机制,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有集中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能力,承接项目得到购买方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枢纽型组织认定期限为三年,认定期满后由认定委员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保留枢纽型组织资格;不合格的撤销资格。
  对被认定的市级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枢纽型组织,或发挥枢纽型作用的人民团体,市社会管理与创新专项资金给予2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其中第一年安排10万元,第二和第三年分别安排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