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中山要闻 > 正文

9月起黄标车全市限行

本月开始,限制黄标车在10个镇区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陈健儿 通讯员黄志强  
  本报讯 本月起,黄标车不只将遭遇“电子警察”,路子也将越来越窄!上月底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本月起,限制黄标车在港口、火炬开发区等10镇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9月1日起,限制黄标车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根据 《意见》,“2015年底前完成公务类黄标车淘汰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50%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50%社会类黄标车淘汰工作,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社会类黄标车淘汰工作。”
  其中,公务类黄标车,将结合公务车改革制定公务类黄标车淘汰计划,通过政府内部调剂和以旧换新进行淘汰。营运类黄标车包括客运和货运两类,日前,市交通集团相关负责人透露,客运类黄标车已有具体淘汰计划,具体到哪个阶段淘汰哪几辆车,“具体车牌都有。”负责人向记者展示写满车牌的计划表。
  为推进社会类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意见》提出,“扩大黄标车淘汰奖励范围。”即在此前的基础上,将全市所有非公有制黄标车纳入以奖促淘奖励范围。以此引导非公有制黄标车提前淘汰。
  “社会类黄标车通过限制使用和财政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车主自愿淘汰。”在限行方面,下半年黄标车限行范围不断扩大,9月1日开始限制黄标车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除外。而本月开始,限制黄标车在东区、石岐区、西区、南区、港口镇、火炬开发区、南朗镇、大涌镇、沙溪镇、五桂山等10个镇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