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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民主选举”企业工会

计划5年实现全省企业工会普遍民主选举产生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 中山日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2日从广东省总工会获悉,广东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企业工会和工会主席民主选举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全省企业工会普遍民主选举产生。
  目前,广东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已发展到24.7万个,其中,企业工会组织21.2万个(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工会组织2.9万个);工会会员数2689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481万人。
  据统计,目前广东全省实行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企业大约有5000家,占全省基层工会委员会的2%。广东省总工会正在规划出台《广东省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要求各基层工会必须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
  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冯建华说,省总工会将在全省挑选一批企业进行工会民主选举试点。近期将把东莞市高埗镇总工会、东莞裕元公司工会作为试点,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派出工作组长期驻点。
  “重点在新建企业工会、到期换届工会和发生过重大劳资纠纷企业工会稳步推进民主选举工作。”冯建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