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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市统一行动防蚊灭蚊

包括清理水养植物、加强对下水道管理、清除容器积水、整治沟渠和洼地等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周映夏  
  本报讯 我市近日发出 《关于集中开展防蚊灭蚊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市迅速集中开展以灭蚊、清理环境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为此,我市确定国庆前全市统一开展两次防蚊灭蚊行动,分别定于9月26日、29日。要求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商业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及每个家庭都要开展灭蚊工作。
  这两次灭蚊行动要集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清理水养植物,全体市民要积极清理各级各类场所和家庭的水养植物和花卉;二是加强对下水道的管理,各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及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各种排水沟、下水道(含高层建筑地下室积水坑)、化粪池、管井、电线井、沙井、明渠的管理,采取疏通沟渠,下水道、化粪池严密加盖等措施,以防蚊虫飞入产卵孳生;三是清除容器积水,全面清理公园、花圃、机关、工厂、寺院、学校以及居民家院中各类容器积水,清除无用容器,开展翻盆倒罐或将缸罐转置于室内以防积水孳生蚊虫,尤其注重轮胎防雨遮盖管理,废弃轮胎应及时清除;疏通阳台、屋顶排水口,清除积水防止蚊虫孳生。单位中的消防池也应定期作灭幼蚊药剂处理,或放养鱼类灭蚊;四是整治沟渠和洼地,阻塞的河道或盲肠河要加强喷杀,清除两岸杂草和河道污物。加强对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大小不等的洼地、水塘的卫生管理,平洼填坑;五是大中型水库、水塘要定期清除杂草,修整岸边,并放养鱼类;六是建筑工地管理:建设部门要检查督促建筑工地,责成各施工单位按要求清除积水和处理积水场所。
  通知要求,全市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蚊媒疾病的危害,普及蚊虫孳生、繁衍生活习性知识,提高全民自我保健能力。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全市统一行动,从每一个家庭做起,全面做好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