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的“成本经济学”
工程预计投资30.4亿元,实际投资中尽力控制成本,其中主干管、市政管工程量精减投资6亿多元;市财政采取分期拨款,年均支付资金占市级财政收入1.5%左右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郭锦润

雨污分流选材兼顾品质与成本,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资料图片)。记者余兆宇摄

为期两年多的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即将收官,作为一项工程浩大复杂、社会关注广泛的民生工程,究竟这笔“生意”是赔是赚?今天,我们就为雨污分流工程算算账,剖析其中的“成本经济学”。
在晒“账本”之前,有两点必须明确--第一,雨污分流工程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事关城市水环境整治和可持续发展,是一项事关长远的民生大计。不把这项埋在地下的“良心工程”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就不能称之为完整。第二,雨污分流工程是国家和省明确要求推进的工程:国务院分别于2013年3月、9月下发 《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和《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其中明确指出应推进城市的雨污分流改造;广东省政府于2014年3月出台《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府办 【2014】15号),要求各市在2017年前完成雨污分流工程。
从上述背景和条件不难得出结论:雨污分流是一项必须推进、必须舍得投入的工程。但作为利市利民的工程,雨污分流早实施比晚实施好,做得快比做得慢好。提前谋划不仅可以早见效、早受益,而且越早建设,越少投资。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判断,经过多方科学谋划和筹备,我市于2011年底动员部署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2012年10月,这项工程全面动工。
●工程造价:预算总投入30.4亿元,方案深化调整后投资基本可控
按照2012年初始立项方案,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总投资约30.4亿元,选用管道使用年限为50年,包含89.4km 主干管(含9 座污水提升泵站),494km 市政管,131平方公里支管到户、11条河涌整治。工程范围覆盖东区、石岐区、西区(含污水进入珍家山污水厂的沙朗片区)、南区及五桂山部分地区,涵盖51个社区(村)。
根据施工实际环境和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相关部门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最新报批的方案,工程内容变更为76km 主干管 (含10 座污水提升泵站)、167km 市政管、131平方公里支管到户、10条河涌整治。其中,主干管、市政管的工程量从21.22亿元调整为14亿元;支管到户工程量从6.914亿元调整为14.754亿元。(见图1)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主干管和市政管工程量小于预期,而支管到户工程量比预期复杂,二者增减相约后,成本匡算约为30.7亿元。“这个数字是上限,最终实施时可能还略有结余。”
那么,这笔钱是如何“埋单”的?且看下文。
●资金安排:整体工程“分期付款”,每年市财政投入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1.5%左右
为缓解财政短期集中安排资金的压力,我市结合实际采取BO、BT 模式支付工程款。其中,主干管工程采取BO(建设-运营)模式,由中汇集团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及日常运营维护(约定18年,运营费用由市财政支付);市政管工程采取BT(建设-移交)模式,由中汇集团承担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市财政分期进行等额回购。上述两项工程,中汇集团筹集的资金包括6亿元自有资金和农发行信贷额度14.7亿元。由于这笔贷款的利率仅是基准利率,单此项就节省融资成本近5000万元。
支管到户工程由市财政和各区办事处财政各负担50%,市财政承担部分由市财政按工程进度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在年初基建计划中安排,各区办事处承担部分按各区建设工程量的比例由各区做好年度计划并上缴市财政,市财政负责按工程进度直接支付;河涌整治工程的建设资金,以市住建局报送年初建设资金需求计划,在基建计划中安排解决。
以去年和今年为例,2013年市财政安排支管到户资金2.8亿元 (其中市财政安排1亿元、城区各办事处1.8亿元);安排河涌整治资金1亿元。两项工程共计安排3.8亿元,占当年全市财政资金收入225亿元的1.69%(见图2)。
2014 年财政安排支管到户工程资金2.4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1亿元、城区各办事处1.3亿元);安排河涌整治工程资金0.3亿元。两项共计安排2.7亿元,占财政收入(2014年1-10月)212亿元的1.27%。
如果按实际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计算,2013年度,财政支付支管到户工程1.5亿元,河涌整治(含水循环工程)工程0.2亿元,共计支付1.7亿元,占年度财政支出236.7亿元的0.72%;今年1-10月,财政已支付支管到户工程各类款项3.5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比例的2.19%。
主干管、市政污水工程尚未进行回购,故暂不存在财政资金安排。未来工程验收移交后,回购资金情况大致如下:主干管、市政污水管工程总投资约14亿元,按6年回购期计算,每年市财政需安排2.33亿元用于回购,暂按2013年度我市财政资金收入225亿元基数计算,每年回购资金约占公共财政收入的1%。
综上所述,30多亿元的投资,大约将分期9年完成(支管到户和河涌整治3年,主干管和市政管网6年),年均投入资金3.4亿元,占我市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1.5%(见图3)。
在资金监管方面,由市监察、发改、住建、财政、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市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小组,对项目全程跟踪监督。中汇集团、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委托省内外11家监理公司共77名项目工程监理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效益预期:产生长远社会效益,提前完工节省经济成本2.5亿元
雨污分流工程属市政民生工程,其作用是通过改善城市水环境,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是一项非营利性民生项目。因此,工程建成后主要产生社会效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降低河道污染负荷。通过实行分流制排放,解决城区河道外源污染问题,降低河道污染负荷。二是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益。合流制排水系统易使雨水混入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影响处理效率。雨污分流工程将形成独立的污水收集管网,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高运行效益。三是提高城市防汛能力。雨污分流工程可提高城市管网汛期排涝能力。四是提升城市品质、人居环境。工程进一步将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广大市民对水环境治理的满意度,打造和谐宜居城市,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总体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我市实施雨污分流工程较早部署,预期可至少提前2年完成国家、省要求的工作。据相关部门测算,按2012年3月-2014年4月人工、材料、机械等工程成本约8.2%升幅计算,大约可节省财政支出2.5亿元。同时,考虑到我市机动车月均150-300辆的增长趋势,提前实施该项工作,大大降低了路面开挖、道路围蔽等施工环节对市民交通出行的困扰。
另外,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成后,污水干管所收集的污水主要流向中嘉污水处理厂和珍家山污水处理厂。目前,两座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共计25万吨,并且由于污水、雨水合排,导致污水处理厂存在进厂负荷不足,进水COD 浓度偏低(核定值为180-220mg/L,两座污水处理厂的日均COD 浓度现为80-100mg/L)的问题,实际运转率偏低。项目工程完成后,两座厂的日均污水处理量预测至2015年可达31万吨,日增加污水处理量6万吨,每年增加污水处理量2190万吨,同时COD 浓度可逐步达到国家环保部门的核定值,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要求。
●结论:工程资金实现“舍得花、花得好、控得严、管得住”
综上所述,雨污分流工程资金实现了既“舍得花”又“花得好”,既“控得严”又“管得住”。作为一项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百年民生大计,市委、市政府交出了令人满意的“成本考卷”。
但必须指出,雨污分流工程的成本还不仅在于经济层面。不可否认,这两年许多市民牺牲了出行的便利,城市畅行度下降,主管部门任劳任怨,施工队伍日晒雨淋……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社会成本。但这一代人的付出,换来的是子孙后代的美好生活环境和城市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雨污分流是真正的“小投入、大回报”,是真正的“忍一时之痛,解百年之忧”。以这此为起点,愿每一个人行动起来,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