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与疏农村产权阳光交易点到面土地确权先行先试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1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恒才
2014 年以来,中山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共推出了土地确权试点等7项改革。(资料图片)
记者吴飞雄摄
记者吴飞雄摄
农村综合改革是2014年经济体制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精神,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
2014年以来,中山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共推出土地确权试点等7项工作任务,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先行先试
三角西区试点土地确权
去年7月底,根据中山实际情况制订的 《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出炉,三角镇、西区也出台相关方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西区隆昌村以及三角的沙栏村,成为中山农村土地确权的试点村,先行先试。
为寻求适合中山实际情况的土地确权方式,市农业局多次到各类型镇区调查研究,尤其与佛山、东莞、珠海等珠三角城市多次探讨确权方法。考虑到中山的特殊情况,中山将灵活采用确股、确地相结合的确权方法,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内部全部股权份额对承包地块总面积进行平均量化,确定每股对应承包土地的面积,再按照各户籍家庭所占的股份总额,计算该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并以户籍为单位确权到户。
据了解,在试点之前,市农业局已印发《中山市加强农村股份合作制股权继承和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坚持股权固化政策,通过引入“一般股东”、“流转股东”,设定股份流转原则,进一步完善股权流转程序,通过规范和完善股权继承、转让、赠与的原则和办理程序,促进股权合理流转,切实解决股权流转“有出路、无指引”等问题,逐步消除“死人有分配,新人无股份”的现象,在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全面梳理了农民权益占有情况,为中山土地确权模式进一步疏清障碍。
中山的探索,为广东省推进珠三角地区确权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在去年出台的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由集体统筹经营但已实际改变用途的耕地,可考虑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持股份比例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确权到户”,这是对中山试点确权方案的肯定。
据介绍,全市需要确权登记颁证的承包土地面积约75万亩,确权颁证的承包农户约15万户(具体以实测面积和颁证农户数为准)。中山将按照“由点到面、由上而下、先易后难、搁置争议”的思路,今年在全市全面铺开,2016年底全市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三资"监管
农村产权阳光交易
农村综合改革有疏也有堵。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推动依法治村?
在2013年,中山先后在火炬开发区、东凤、古镇等地创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试点农村资产"阳光交易",2014 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年初,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文件以量化相关工作指标为核心,强化对基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评价,推动形成依靠基层、注重指导、条块结合、合力推动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评价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其中最核心的环节,在于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阳光交易。
据了解,其具体的做法便是,在农村设立镇(区)三资管理办和村级交易站,将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抵押、拍卖、出让、转让等交易活动纳入管理交易平台,实现资产处置信息公开、民主参与、规范交易。农民在家上网,足不出户即可对集体资产处置、交易情况一目了然。
目前,全市已建立镇(区)、村(居)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构,镇区农村"三资"管理机构配置工作人员106人,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人员1019人。全市有24个镇区开始运用平台进行集体资产处置交易,完成交易近2500宗,涉及交易金额5.95亿元。
综合保障
"金融+社会救助"建立"防火墙"
以推动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创新,为农村农民风险设立一道"防火墙",近年来中山一直在探索。去年,中山出台了《中山市南美白对虾养殖病害保险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到水产养殖,目前全市6个镇区14户养殖户签订了投保合同,试点面积达到907.1亩。在推进和巩固水稻、能繁母猪、农村住房等三大基础性保险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农业保险扩面工作,出台《2014年政策性马铃薯、玉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马铃薯、玉米种植等项目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制定《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研究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
"防火墙"的基础中,还有一个长效的农业巨灾风险事故损失救助机制。今年市农业局组织起草 《中山市农业巨灾损失救助办法》,将农业巨灾损失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救助范围、救助标准,逐步建立与救助需求配套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该办法已经送市政府审批。
●链接:中山农村综合改革七大内容
1、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印发《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推动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创新。出台 《中山市南美白对虾养殖病害保险实施方案》;
3、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出台了《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4、深化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印发了 《中山市加强农村股份合作制股权继承和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
5、强化农村"三资"监管机制。印发《中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6、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印发《中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7、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事故损失救助机制。组织起草《中山市农业巨灾损失救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