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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000辆客货车逾期未年审

需在3月31日前补办年审手续,逾期超六个月将被注销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28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朱晖 通讯员郭焯元  
  本报讯 昨日,市交通局官方网站挂出公告,提醒中山近5000辆逾期未年审的道路货物和旅客运输车辆补办年审手续。据悉,按照2014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将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运输业户主务必于2015年3月31日前往辖区交通运输分局补办相关年审手续。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有51996辆货车和989辆客车 (不包括公交车)。根据新修订并已于去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或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以及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该负责人提醒,各相关运输业户务必于3月31日前补办相关年审手续。因为营运车辆办理营运证年审是免费的,司机只需带齐行驶证、营运证、综合检测报告等资料,开车前往辖区交通分局便可补办。逾期未办理的,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规定依法注销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旦许可证被吊销,营运车辆在道路行驶被稽查,将按照无经营资质经营处罚,最高可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