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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市重点项目证书审批时限再压缩1/3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符彦  
  本报讯 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中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科学管理水平,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陈良贤指出,重点项目是驱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引擎,是实现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稳定器,直接关系到我市当前经济增长和未来发展的后劲。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等于抓住了经济增长、提质增效的“牛鼻子”,找准了经济工作的突破口。《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重点项目的管理,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能促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有效提升重点项目投资效益。
  陈良贤强调,要坚定不移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立足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准确把握国家、省产业政策、支持领域和投资方向,选择更好的项目,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支持保证新项目的落地建设,形成重点项目连续梯次推进格局。
  据了解,《办法》是在2008年颁布实施的 《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办法》在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和标准,部门职责和分工,以及建立重点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其中,明确建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重点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由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简称“市重点办”;建立市重点项目“三库两制度一平台”管理制度。“三库”指市重点项目储备库、前期预备库、建设库,“两制度”指市重点项目监督考核制度和协调推进制度,“一平台”指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创新使用了重点项目身份证制,对列入年度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实行统一建档编号,由市重点办颁发 《中山市重点项目证书》,项目单位凭证可享受审批绿色通道,各审批部门按照“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原则,在现行审批时限内再压缩1/3。
  会议还审议了 《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实施意见》等议题,相关政策文件按程序审批后将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