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
全省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并推广中山经验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江泽丰
本报讯 昨日,全省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会议暨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会上,中山将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的试点经验向我省各市进行推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邓小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永林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胡春华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的讲话精神。要积极稳妥推进设区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各市成熟程度分批授权,统筹协调、分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作为我省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市,中山向我省各市与会人员介绍了工作经验。据介绍,2012年初,我市被确定为试点市后,市委提出把依法治市、以德立市、以文强市作为“治市三维”,并制定了《开展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我市建立健全党委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镇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率先在全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从源头上避免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案”“人情案”,实现行政执法“看得到的公义”;建立镇政府行政纠错机制,积极探索“三步走”程序解决农村基层纠纷;创新行政复议“中山模式”,目前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数比前四年翻了一番,纠错率达到30%,国务院法制办两次邀请中山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相关经验。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胡春华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的讲话精神。要积极稳妥推进设区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各市成熟程度分批授权,统筹协调、分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作为我省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市,中山向我省各市与会人员介绍了工作经验。据介绍,2012年初,我市被确定为试点市后,市委提出把依法治市、以德立市、以文强市作为“治市三维”,并制定了《开展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我市建立健全党委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镇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率先在全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从源头上避免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案”“人情案”,实现行政执法“看得到的公义”;建立镇政府行政纠错机制,积极探索“三步走”程序解决农村基层纠纷;创新行政复议“中山模式”,目前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数比前四年翻了一番,纠错率达到30%,国务院法制办两次邀请中山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相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