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一院校组志愿可以多填报两所高校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14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禹媚
本报讯 昨天,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我省2015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考试科目、时间、分数以及志愿填报、高考加分等相关事宜。根据规定,今年高考科目仍为 “3+文综/理综”,志愿填报仍实行平行志愿,本科层次均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记者对比去年的相关规定发现,今年平行志愿的第一院校组设五个序列的院校志愿,比去年多了2个。
■高考科目仍为“3+文综/理综”
高考改革对今年的考生暂无影响,我省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8日,今年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满分值各为300分。
■本科第一院校组志愿可多填2所高校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比去年多了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 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高等学校分六批次进行录取,包括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 类、第二批本科B类、第三批专科A 类、第三批专科B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文科类、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
高考结束后,将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
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第一批艺术类高等学校:7月6日-7月10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6日-7月8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8日-7月10日;
●提前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及“高校专项计划”本科高等学校:7月10日-7月11日;
●“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2日-7月13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 (含体育类):7月14日-7月21日;
●第二批A 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 (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22日-7月30日;
●(6)第二批B 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31日-8月4日;
●3+证书类院校:8月5日-8月8日;
●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5日-8月8日;
●第三批A 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月9日-8月15日;
●第三批B 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 (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月16日-8月22日。
■高考科目仍为“3+文综/理综”
高考改革对今年的考生暂无影响,我省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8日,今年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满分值各为300分。
■本科第一院校组志愿可多填2所高校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比去年多了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 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高等学校分六批次进行录取,包括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 类、第二批本科B类、第三批专科A 类、第三批专科B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文科类、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
高考结束后,将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
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第一批艺术类高等学校:7月6日-7月10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6日-7月8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8日-7月10日;
●提前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及“高校专项计划”本科高等学校:7月10日-7月11日;
●“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2日-7月13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 (含体育类):7月14日-7月21日;
●第二批A 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 (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22日-7月30日;
●(6)第二批B 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31日-8月4日;
●3+证书类院校:8月5日-8月8日;
●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5日-8月8日;
●第三批A 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月9日-8月15日;
●第三批B 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 (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月16日-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