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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镇区只配1人难以展开专利执法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建立跨镇区联合执法机构,解决基层专利执法实际操作难题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林志强  
  本报讯 我市除古镇镇按法律规定配齐3名专利执法人员外,其他镇区只配有1人甚至没有,队伍的不健全,让大部分镇区无法展开专利执法,导致职权被收回。22日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针对我市企业专利保护意识薄弱、基层专利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建立跨镇区联合执法机构,解决基层执法实际操作难题等建议。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广东省专利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我市专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包括:企业专利保护意识薄弱,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有待提升;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保护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差距;基层专利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镇区专利行政执法难以开展;专利司法管辖权转移,专利维权受影响等。
  2014年,我市专利申请总量24618件,同比增长12.8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3350件,同比增长37.75%;专利授权量15048件,同比增长5.84%,发明专利授权505件,同比增长8.84%。但在这些看似有较大升幅的数据后面,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相对我市企业的总量,企业专利拥有量仍然偏少,而拥有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占比更少;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管理者专利保护意识较为薄弱,企业缺乏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职人员,能运用专利制度为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的不多;不少企业既不懂得如何利用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懂得如何规避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风险。
  与此同时,基层专利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也让镇区专利行政执法难以开展。镇区实行大部制后,我市将专利执法权限下放,委托24个镇区进行专利行政执法,但除古镇镇按法律规定配齐3名专利执法人员外,其他镇区只配有1人甚至没有,无法展开专利执法,不得不收回职权。
  据介绍,目前由于镇一级在法律层面没有赋予专利行政执法权,基层专利行政执法依靠市级执法部门的委托进行,镇一级专利执法机构难以设立,人员也难以配齐。而我市产业集群均分布在镇区,推进新型专业镇的发展,仅仅依靠市级专利行政部门执法,难以发挥出行政执法快捷、方便的优势。
  就基层专利执法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加强基层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基层专利执法人员,探索通过组团内部镇区执法力量整合共享的方式,建立跨镇区的专利联合执法机构,解决基层执法实际操作难题等建议,强化基层执法效果。在分组审议时,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要在北部镇区建立一个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实行跨镇区专利联合执法,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