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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奶粉包装上须有中文标签

食品标签新标准7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06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周映夏通讯员黄美霖  
  本报讯 2日,记者了解到,由国家卫计委制定的一项新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7月1日起实施。新规规定,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其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市食药监局提醒,别再盲目购买洋奶粉了,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是否有中文标签。
  据了解,7月1日实施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规定,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其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去年以来,我国对洋奶粉又新添加一系列新规定包括,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2014年5月1日起,非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进口。对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出口商实施严格备案管理,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提交检测报告;规定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进口,不得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奶粉。
  据了解,在中山不少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都爱购买国外洋品牌奶粉,在中山的不少外贸食品店也可以买到全英文包装的洋奶粉。对此,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奶粉时,务必查看其是否有中文标签,即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的中文标签。并查询是否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注册备案,可上网查所购买的奶粉的品牌和进口商信息是否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注册备案,避免购买“水货”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和维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