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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0米省道15米内不准搭建建筑物

中山普通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公示征求民意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朱晖 通讯员 吴焕湘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路局获悉,该局起草了《关于划定普通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予以公示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市民可在12日之前向公路局书面提出不同意见。
  据公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公告中,中山普通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20米,省道15米。如果公路用地已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其地界以审批的区域为准,未办理征地手续或者土地权属未确定的,其地界从公路两侧边沟或者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起向外不少于1米。
  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由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标桩、界桩。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对公路运行安全无严重影响的,可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重建、扩建。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应办理审批手续。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