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普通住房入户分值提高50%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尹德良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获悉,今天起,2016年度积分入户、入学、住房保障受理工作将在全市24个镇区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积分制度新增了在中山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积分项目;购买普通住房获得的入户分值也将从原来的100分提高到150分,提高了50%。
■购买普通住房,积分入户分值提高50%
据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指导意见》,2016年度积分制度作相应调整,全市范围内购买普通住房,入户积分由100分提高到150分。
据介绍,房产可认定为普通住房,要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加分仅针对申请积分入户,而且房产为普通住宅的流动人员;而申请积分入学房产分值仍为100分。市流动人口办提醒,广大流动人员在申请积分入户时,须同时提供房产证面积及交易价格信息资料,便于工作人员核定分值。
■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最高可获30分
此外,市流动人口办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积分入户入学入住公租房政策支持力度,新增设了在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积分项目。
新增加的积分项目显示: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在申请入户、入学、入住公租房时,每满1年可积5分,最高可积30分。
据了解,市科技局目前正在制定《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积分管理加分实施细则》,届时,将采取企业申报、镇区审核、市科技局复核的原则,凡在省科技厅公布的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就业的流动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按要求向所在企业提供申请。
■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流动人员逐年递增
记者了解到,随着公共服务总量的有效增长及积分制的不断完善,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流动人员呈现逐年大幅递增的趋势。据统计,全市2010至2015年度历年积分申请量分别为 10754 人次、10848 人次、15898 人次、19069 人次、23230人次、28485人次,共计108284人次。数据显示,2010年度以来,全市共给予18628名流动人员积分入户资格;给予52848名流动人员子女积分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待遇 (未含凭2013、2014、2015年度积分入户通知书入学的人数);给予393名流动人员入住公租房待遇。
■购买普通住房,积分入户分值提高50%
据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指导意见》,2016年度积分制度作相应调整,全市范围内购买普通住房,入户积分由100分提高到150分。
据介绍,房产可认定为普通住房,要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加分仅针对申请积分入户,而且房产为普通住宅的流动人员;而申请积分入学房产分值仍为100分。市流动人口办提醒,广大流动人员在申请积分入户时,须同时提供房产证面积及交易价格信息资料,便于工作人员核定分值。
■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最高可获30分
此外,市流动人口办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积分入户入学入住公租房政策支持力度,新增设了在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积分项目。
新增加的积分项目显示: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在申请入户、入学、入住公租房时,每满1年可积5分,最高可积30分。
据了解,市科技局目前正在制定《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积分管理加分实施细则》,届时,将采取企业申报、镇区审核、市科技局复核的原则,凡在省科技厅公布的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就业的流动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按要求向所在企业提供申请。
■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流动人员逐年递增
记者了解到,随着公共服务总量的有效增长及积分制的不断完善,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流动人员呈现逐年大幅递增的趋势。据统计,全市2010至2015年度历年积分申请量分别为 10754 人次、10848 人次、15898 人次、19069 人次、23230人次、28485人次,共计108284人次。数据显示,2010年度以来,全市共给予18628名流动人员积分入户资格;给予52848名流动人员子女积分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待遇 (未含凭2013、2014、2015年度积分入户通知书入学的人数);给予393名流动人员入住公租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