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37套电子眼可抓拍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江泽丰 通讯员 刘洪希
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再次通过媒体重申: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将处罚款200元,记6分。目前,我市共有37套电子警察可抓拍机动车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应急车道主要是指高速公路专门供救援车辆和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故现场救援或在其他紧急情况下使用的专用通道。今年国庆期间,我市高速公路不时出现机动车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据介绍,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阻时,机动车如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容易造成接处警车辆或救援车辆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处置,对伤员进行有效救治,或者清理事故现场障碍,从而导致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拥堵。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非紧急情况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违规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处罚款200元,记6分。
交警部门表示,当事司机如确实遇到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及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据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介绍,目前,我市高速公路共有37套电子警察可抓拍机动车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国庆期间,交警部门共抓拍70宗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应急车道主要是指高速公路专门供救援车辆和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故现场救援或在其他紧急情况下使用的专用通道。今年国庆期间,我市高速公路不时出现机动车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据介绍,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阻时,机动车如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容易造成接处警车辆或救援车辆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处置,对伤员进行有效救治,或者清理事故现场障碍,从而导致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拥堵。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非紧急情况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违规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处罚款200元,记6分。
交警部门表示,当事司机如确实遇到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及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据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介绍,目前,我市高速公路共有37套电子警察可抓拍机动车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国庆期间,交警部门共抓拍70宗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