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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屡屡拖欠租金被村委会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6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李志金  
  本报讯 签下花卉基地承包合同,村民梁先生几年后屡屡出现拖欠租金的情况。今年5月,神湾镇外沙村民委员会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和梁先生解除合同并索要拖欠的租金及利息损失。梁先生承认拖欠租金,但希望宽限一点时间还款并继续履行合同。记者昨日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村委会的大部分诉求。
  市第一法院认为,梁先生拖欠租金,违反了双方约定,外沙村委会依法可以解除合同。村委会有没有权不退还梁先生的1万元按金?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村委会可不予退还的情形,因此驳回了村委会这一诉求。
  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判令双方解除合同,梁先生限期自行拆除、腾空涉案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物品,并支付拖欠的3万余元租金及利息。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