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启动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陈良贤要求稳妥推进确保本月规范到位
市直机关与一般镇区公务用车不能超三辆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穆瑞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公车改革有关精神,全面动员部署中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在会上要求,深刻认识推进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扎实稳妥推进,确保今年12月底前规范到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中凡,市政府秘书长李俊出席动员会。
据介绍,中山早在2004年就率先实行车改,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根据《中山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市从2016年1月1 日起按新方案规定执行,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市直机关单位和一般镇区保留不超过3辆,较大镇区不超过4辆,特大镇区不超过5辆;剔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后,市直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不得超过现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总数的60%,镇区保留比例不超过70%。
陈良贤指出,推进新一轮车改,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改革破局、改革攻坚具有重要意义。
陈良贤要求,市镇两级要统筹兼顾,抓住关键,稳妥推进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方面坚持严格执行,对一般公务用车要按照规定一律取消,确保应改尽改。另一方面坚持多措并举,保障公务出行,审慎稳妥地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更加科学高效地安排执法执勤计划,避免因车改影响正常的执法执勤活动。
陈良贤强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仅要坚持合理合规,还需从严从紧,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将有限的资源管住管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约束纪律、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好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确保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真正取得实效。
动员会上,谢中凡宣读了广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中山车改方案的批复。市发改局、财政局和监察局就中山全面推进车改方案、新一轮车改车补发放和车辆管理等方面介绍了工作安排,火炬开发区和市公安局作主题发言。
据介绍,中山早在2004年就率先实行车改,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根据《中山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市从2016年1月1 日起按新方案规定执行,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市直机关单位和一般镇区保留不超过3辆,较大镇区不超过4辆,特大镇区不超过5辆;剔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后,市直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不得超过现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总数的60%,镇区保留比例不超过70%。
陈良贤指出,推进新一轮车改,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改革破局、改革攻坚具有重要意义。
陈良贤要求,市镇两级要统筹兼顾,抓住关键,稳妥推进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方面坚持严格执行,对一般公务用车要按照规定一律取消,确保应改尽改。另一方面坚持多措并举,保障公务出行,审慎稳妥地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更加科学高效地安排执法执勤计划,避免因车改影响正常的执法执勤活动。
陈良贤强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仅要坚持合理合规,还需从严从紧,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将有限的资源管住管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约束纪律、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好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确保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真正取得实效。
动员会上,谢中凡宣读了广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中山车改方案的批复。市发改局、财政局和监察局就中山全面推进车改方案、新一轮车改车补发放和车辆管理等方面介绍了工作安排,火炬开发区和市公安局作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