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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每年拨7亿元司法救助金

有困难的你申请了吗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 中山日报   
  据新华社电 河北省任丘市华北油田70多岁的退休职工欧某,老伴儿被农用三轮车撞伤瘫痪在床。法院判决其胜诉,但被执行人家境贫寒没有赔偿能力,法院为其申请到了5万元司法救助款,老人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老两口解了燃眉之急,没想到,真没想到。”
  记者从中央政法委了解到,2014年、2015年,中央财政每年下拨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分别安排救助资金17.7亿元、22.4亿元用于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其中,仅2014年就救助了80042名当事人。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救助对象主要是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或近亲属。具体有四类人员:受到犯罪侵害导致死亡、重伤、严重残疾、急需医疗救治的刑事被害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
  意见同时明确,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导致的等6种情形,一般不予救助。
  申请人可以获得多少救助款?根据意见规定,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各地可作出细化规定。许尔锋表示,无论什么情况,救助金额都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