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中山要闻 > 正文

我市检查校园及周边近4000经营户

取缔无证经营户13户,监督抽检食品162批次均合格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周映夏 通讯员 黄美霖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为切实规范2015年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食品经营环境,市食药监局从8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据介绍,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食药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24人次,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3956户次,取缔无证经营户13户,查处违法案件4宗,罚没金额1.04万元,监督抽检食品162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市食药监局昨日提醒,在校园及周边进行食品消费时,学校、家长应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超市、商场进行消费,认真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保存好购买发票或者凭证,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应尽量在家用餐,如需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设施好、管理正规、干净整洁、有量化等级“笑脸”标识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尽量不去卫生条件差、无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用餐;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而购买路边摊点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学校周边的烧烤、煎饼、麻辣烫、奶茶及油炸食品、寿司等流动摊档由于是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没有卫生消毒设施、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请不要购买食用;如在食用食品后数小时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可自行乱服药物;进行食品消费时,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如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