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法致死人数超九成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2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江泽丰 通讯员刘洪希
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交通事故伤亡和经济损失数据,据悉,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343宗、死亡45人、受伤352人、经济损失30.07万元,四项指数同比全部下降。记者注意到,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事故致死人数,占死亡人数93.3%。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人、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0.87%、2.17%、7.37%、0.25%,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通过分析相关数据,发现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共引发事故291宗、死亡42人、受伤295人、直接经济损失25.5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4.84%、93.33%、83.81%、84.87%。
从交通方式方面分析,小型客车发生事故153宗,死亡18人,受伤143人,分别占总数的44.61%、40.00%、40.63%;摩托车发生事故121宗,死亡14人,受伤143人,分别占总数的35.28%、31.11%、40.63%;货车发生事故47宗,死亡13人,受伤 43 人, 分别占总数的 13.70% 、28.89%、12.22%;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13宗、受伤15人;自行车发生事故3宗,受伤4人;三轮车发生事故1宗,受伤1人。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人、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0.87%、2.17%、7.37%、0.25%,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通过分析相关数据,发现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共引发事故291宗、死亡42人、受伤295人、直接经济损失25.5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4.84%、93.33%、83.81%、84.87%。
从交通方式方面分析,小型客车发生事故153宗,死亡18人,受伤143人,分别占总数的44.61%、40.00%、40.63%;摩托车发生事故121宗,死亡14人,受伤143人,分别占总数的35.28%、31.11%、40.63%;货车发生事故47宗,死亡13人,受伤 43 人, 分别占总数的 13.70% 、28.89%、12.22%;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13宗、受伤15人;自行车发生事故3宗,受伤4人;三轮车发生事故1宗,受伤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