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对“专利加分”开展全面复审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0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钟轩
本报讯 近日,有群众反映:积分过程中,存在部分申请人通过中介机构以购买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权的形式获取积分的情况。收到群众反映后,中山市积分制管理部门根据积分制相关文件规定,从保障积分制工作公平、公正性,以及更广大积分申请者权益出发,及时开展专利创新积分复审工作,防止积分申请者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取专利积分以达到入户、入学目的。
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依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但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并不包括有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转让。我们有了一个最基本的判断: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是专有权利,不能买卖。
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买卖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手段获取积分,与积分制工作的初衷是“背道而驰”。中山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积分制管理,目的是最大限度解决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我增值、乐于奉献的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我们鼓励创新型、适用型人才入户中山,为中山发展贡献力量;但我们将从维护制度严肃性和公平性角度,扎实做好积分专利证书复审工作,决不让投机分子有机可乘。
目前,有部分主动撤回专利积分的人员担心“老实人吃亏”,对政府后期处置结果存疑,会带来新的不公平。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态度非常明确,凡申请专利积分的人员全部进入复审程序,将根据复审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力保障广大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群众自愿撤回“专利积分”的,取消该单项分值,保留参与排位资格。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同时表明:在本年度积分资格获得人员公示过程中,将单独增加专利创新积分标识项,接受广大申请者监督。他提醒,不要抱侥幸心理,相关职能部门一定会认真核查好每份专利证书,全力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积分指标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另外,只要在中山遵纪守法、安居乐业、自我增值、热心公益的人,积分入户入学成功率很高。他呼吁广大的新中山人不要盲目听信谣言,希望大家坚守诚信底线,相信政府一定能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处理好。
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依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但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并不包括有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转让。我们有了一个最基本的判断: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是专有权利,不能买卖。
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买卖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手段获取积分,与积分制工作的初衷是“背道而驰”。中山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积分制管理,目的是最大限度解决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我增值、乐于奉献的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我们鼓励创新型、适用型人才入户中山,为中山发展贡献力量;但我们将从维护制度严肃性和公平性角度,扎实做好积分专利证书复审工作,决不让投机分子有机可乘。
目前,有部分主动撤回专利积分的人员担心“老实人吃亏”,对政府后期处置结果存疑,会带来新的不公平。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态度非常明确,凡申请专利积分的人员全部进入复审程序,将根据复审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力保障广大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群众自愿撤回“专利积分”的,取消该单项分值,保留参与排位资格。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同时表明:在本年度积分资格获得人员公示过程中,将单独增加专利创新积分标识项,接受广大申请者监督。他提醒,不要抱侥幸心理,相关职能部门一定会认真核查好每份专利证书,全力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积分指标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另外,只要在中山遵纪守法、安居乐业、自我增值、热心公益的人,积分入户入学成功率很高。他呼吁广大的新中山人不要盲目听信谣言,希望大家坚守诚信底线,相信政府一定能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