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净增327家 完成5年总目标的八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0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黄凡 通讯员邝坚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自市政府2014年实施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以来,截至今年初,我市已用2年时间完成市政府上规工作5年总目标的81.8%。
2014年,我市出台《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在2014-2018年5年内全市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1000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400家。据市经信局统计,截至2016年1月我市累计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21家,累计净增规上工业企业327家,完成5年总目标的8成。
截至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3045家,是2012年后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再一次超3000家,成功扭转了规上工业企业数量连年下降的趋势。新上规工业企业还实现了快速增长。2014年我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42家,该批企业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6.53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65.14%,比同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快63.16个百分点,是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的31.9倍。2014年新上规的342家工业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 20% 以上的有143家、增速超50%以上的有79家、增速超100%以上的有41家。
规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当年产品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含)的工业企业。2014年,我市实施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提出建立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对规下限下和新建项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符合7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即可入库。对工业企业而言,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50万元的,可纳入培育企业名录库;企业新建项目投资额超2000万元并竣工投产、营运的或当年成立并达到规上限上企业标准的,也可入库。
与此同时,我市通过《中山市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进入名录库的企业,市政府设立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2014年安排2亿元为名录库内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增信并对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2015-2016年连续2 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对名录库内企业贷款进行贴息,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上规上限。截至目前,我市总共有21批1331家企业进入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
2014年,我市出台《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在2014-2018年5年内全市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1000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400家。据市经信局统计,截至2016年1月我市累计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21家,累计净增规上工业企业327家,完成5年总目标的8成。
截至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3045家,是2012年后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再一次超3000家,成功扭转了规上工业企业数量连年下降的趋势。新上规工业企业还实现了快速增长。2014年我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42家,该批企业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6.53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65.14%,比同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快63.16个百分点,是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的31.9倍。2014年新上规的342家工业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 20% 以上的有143家、增速超50%以上的有79家、增速超100%以上的有41家。
规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当年产品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含)的工业企业。2014年,我市实施推进企业上规上限工程,提出建立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对规下限下和新建项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符合7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即可入库。对工业企业而言,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50万元的,可纳入培育企业名录库;企业新建项目投资额超2000万元并竣工投产、营运的或当年成立并达到规上限上企业标准的,也可入库。
与此同时,我市通过《中山市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进入名录库的企业,市政府设立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2014年安排2亿元为名录库内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增信并对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2015-2016年连续2 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对名录库内企业贷款进行贴息,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上规上限。截至目前,我市总共有21批1331家企业进入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