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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代耕大户缺合同无缘新政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吴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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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份,我市出台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年水稻收获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每亩每造250元、每户每年最多25万元的额外补贴。
  这一政策的出台,使不少种粮大户笑逐颜开,意味着达到百亩的种粮大户,仅此一项可以年增收5万元以上。但部分代耕大户水稻种植面积逾百亩,却无法提供全部承包合同,无法步入种粮大户的“葡萄园”,对这串政策“甜葡萄”看得到吃不着。
  6年前,冯建伟大学毕业,不久后放弃了在企业的工作,回到南朗镇左步村跟着父亲种地。4年前,冯建伟另立门户,开始自己租地耕种。几年下来,冯建伟种植面积积少成多,从前年的数十亩,到如今增加到120多亩。以实际种粮面积而言,冯建伟已经达到了“办法”的补贴范围,然而,他与这笔种粮大户补贴之间,却还横亘着一个“名分”的鸿沟。
  去年“办法”出台后,他曾经征询过南朗镇和市里的农业部门,都被告知自己不符合领取种粮大户补贴的条件,因为代耕的地多没有合同。
  跟冯建伟情况类似的代耕大户还有一些,冯建伟说,左步和冲口一带像他这样的代耕户就有八九户,面积虽然没有超过100亩,但努力一下可能达到规模要求。
  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去年 “办法”出台以来,登记符合申领资格的种粮大户有20多户,声称自己耕作100亩以上水稻,却不符合申领种粮大户补贴条件的农户,在南朗、三角一带也有四五户。
  昨日,记者咨询市农业局种植业科相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表示,申领种粮大户补贴有着一套规范的流程,其中承包合同就是农户是否具备申领资格的重要凭证之一,如果没有承包合同也能申领种粮大户补贴,难免出现一些造假冒领的情况。最理想的解决方法是代耕大户能和相关村民都签订承包合同。
  据调查,代耕大户租种的耕地小而分散,涉及农户较多,难以逐个签订承包合同。像冯建伟所耕作的120多亩耕地,除了20亩自己名下承包的农田外,其余都是左步、冲口等村的村民以口头租赁的方式交他代耕,并没有承包合同。冯建伟说:“像左步村每个村民分到的土地是4分半,我的100多亩耕地,是从200多个村民手上租过来的,如果要逐一签订承包合同,‘工程量’实在有些巨大。更为棘手的是,部分村民只愿意口头约定,觉得签合同很麻烦。”
  鉴于代耕大户的签约难题,冯建伟希望,农业部门就代耕大户现状,尝试提出一些符合申领补贴的其他条件。如果政策上调整实在有难度,相关部门能否协助代耕大户和村民签下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