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者最高可补1500元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尹莫娇
本报讯 作为职工的 “娘家人”,市总工会将开展特困职工家庭“中秋慰问”和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秋助学”活动,目前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成功者可获500-1500元不等的相关补助。
在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所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并领取了中山市民政局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在职职工都可申请特困职工家庭“中秋慰问”。
申请时,职工须提交《中山市特困职工家庭状况调查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职工本人劳动合同(一年以上)、银行存折或银行卡(账户名称须与身份证相符)以及《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即可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低保证需有2016年年审盖章,并同时交正本和复印件。
市总工会将以家庭为单位对特困职工进行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1000元/每户。
据介绍,在已建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子女只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就可列为“金秋助学”帮扶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领取了《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患重大疾病,2015年下半年以来自付费合计超过3万元;父母一方或双方于2015-2016年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为一至六级工伤;父母一方2015和2016年因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去世的。
“金秋助学”补助标准为:大学生1500元/人,高中生1000元/人,初中生、小学生500元/人。
在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所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并领取了中山市民政局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在职职工都可申请特困职工家庭“中秋慰问”。
申请时,职工须提交《中山市特困职工家庭状况调查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职工本人劳动合同(一年以上)、银行存折或银行卡(账户名称须与身份证相符)以及《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即可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低保证需有2016年年审盖章,并同时交正本和复印件。
市总工会将以家庭为单位对特困职工进行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1000元/每户。
据介绍,在已建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子女只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就可列为“金秋助学”帮扶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领取了《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患重大疾病,2015年下半年以来自付费合计超过3万元;父母一方或双方于2015-2016年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为一至六级工伤;父母一方2015和2016年因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去世的。
“金秋助学”补助标准为:大学生1500元/人,高中生1000元/人,初中生、小学生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