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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范围将扩大至城镇“三无人员”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3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程倩敏  
  本报讯 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半年总结会议透露,下半年,将修订出台《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救助范围扩大至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以及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
  “我们的共同目标是让所有中山户籍人口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市民政局局长郭丛枢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市启动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从579元提高至629元。同时还向市政府提交《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修订稿)》《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修订稿》,拟进一步完善低保及其配套医疗救助制度。拟推动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向制度化、规范化、全覆盖、多层次、均等化方向发展。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4258户9476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获发放低保金2327万元。城镇、农村困难人员个人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461元、384元。
  今年十件民生实事中的 “关爱老人工程”由民政局牵头办理,目前已经完成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郭丛枢透露,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拓展服务项目,“比如助医,老人家在家里生病或者身体不舒服,可以通过居家养老平台能够得到送医、送药、送餐以及个性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