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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单位创建成“法治细胞”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谭华健 通讯员李建英  
  本报讯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公室联合发文,通报表彰我省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者昨日获悉,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作出《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我省57个先进集体、62位先进个人受表彰。其中,中山火炬区荣获 “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镇区。
  “六五”普法期间,火炬区始终把“法治保障”作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和发力点,实现经济持续多年领跑全市、连续五年实现到省进京“零上访”,运用“古钱币法”和“排列组合法”成功化解疑难积案,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等8项国家级荣誉。
  该区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建起“市委常委、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各单位一把手”纵向贯通,政法、党群、社团等横向协同的领导体系,构建了“1+2+5+N”专项工作负责制,以机关单位为主干,以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家庭为基础的广覆盖、多渠道、互促进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并出台一揽子规划制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以规范和保障。
  该区强化社区普法的固本强基作用,突出贴心服务,在建设法治宣传栏、开展咨询、讲座、展览、电影播映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基础上,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二级平台和网格建设,推进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打造法律服务10 分钟服务圈和实现24小时全天候,推动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权利”、“用法止息纷争”,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在实体建设方面,该区建成以公共设施为龙头,以社区设施为枢纽,以栏(每个单位必备的法治宣传栏)、廊(香辉园小学法治文化长廊)、堂(70多个修身学堂)、场(濠头法治文化广场)、园(城东社区尚法园)、团(火炬歌舞团)、馆(国家级图书馆有法治专区)、台 (火炬电视台 “老赵说法”)、基地(区一中“禁毒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区党校“法制教育基地”)为节点的珠链式法治实体161个、数十万平方米,其中火炬歌舞团、区一中、城东社区尚法园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在“法治细胞”创建方面,该区创造性地提出“一体两翼五细胞”的工作思路(即强化“六五”普法工作、争创全省及全国先进这个主体,丰满改革创新和共治善治这两个羽翼,激活法治机关、法治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学校和法治家庭五个细胞),普治并举,100%单位创建成“法治细胞”,普法依法治理等被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