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空气”排名 中山位居第十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4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见习记者周蜜 通讯员黄志强
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昨日对外发布了2016年前三季度空气质量排名,我市在列入排名的74个城市中排第十位。
排名的74个城市涵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惠州、厦门、珠海、丽水、深圳、福州、拉萨和中山市。后10位(从第74名到第65名)城市依次是:邢台、保定、济南、郑州、邯郸、石家庄、唐山、衡水、乌鲁木齐和西安市。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9月份,我市共有5次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入前10名,其中6月份空气质量实现今年首个全优月,排名高居全国第2名 。在空气质量总体向好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注意到O 3(臭氧)、NO 2(二氧化氮)污染有所抬头,其中我市上半年臭氧浓度同比上升14 .6%,逐步取代PM2.5成为该市空气质量污染的“主犯”,对此,该局将全面加强VOCs污染源管理,对列入省市重点VOCs排放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整治,对印刷包装、家具等涉VOCs行业实行总量控制 。
排名的74个城市涵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惠州、厦门、珠海、丽水、深圳、福州、拉萨和中山市。后10位(从第74名到第65名)城市依次是:邢台、保定、济南、郑州、邯郸、石家庄、唐山、衡水、乌鲁木齐和西安市。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9月份,我市共有5次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入前10名,其中6月份空气质量实现今年首个全优月,排名高居全国第2名 。在空气质量总体向好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注意到O 3(臭氧)、NO 2(二氧化氮)污染有所抬头,其中我市上半年臭氧浓度同比上升14 .6%,逐步取代PM2.5成为该市空气质量污染的“主犯”,对此,该局将全面加强VOCs污染源管理,对列入省市重点VOCs排放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整治,对印刷包装、家具等涉VOCs行业实行总量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