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中山要闻 > 正文

严守“九严禁”“八不准”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8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李玮玮 通讯员钟仁  
  本报讯 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将于今年11月15日举行,目前相关工作已全面铺开。市人大、市选举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对换届纪律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选举工作全过程监督
  今年8月,市人大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设置了秘书、组织、法制、宣传、监督五个小组,明确监督组负责换届风气全过程监督,集中掌握、受理各选区投诉举报,并负责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沟通,及时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问题和案件。
  ■“九严禁”和“八不准”纪律红线已划定
  市人大、市人大选举委员会严格执行今年1月中纪委、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中提出的“九严禁”纪律规定:1、严禁拉帮结派;2、严禁拉票贿选;3、严禁买官卖官;4、严禁跑官要官;5、严禁造假骗官;6、严禁说情打招呼;7、严禁违规用人;8、严禁跑风漏气;9、严禁干扰换届。
  同时严格执行今年8月8日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规定》,特别是其中第三条对人大机关和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提出的“八不准”规定:1、不准泄露选举工作秘密;2、不准违反规定干扰候选人的提名与代表连选连任;3、不准违反规定干涉选举工作;4、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5、不准参与有可能影响选举工作的吃请聚会活动及其他娱乐消费活动;6、不准擅自接受采访或私自发布信息;7、不准擅自答复下级选举工作机构请示等重大问题;8、不准人为变通政策对代表身份造假。
  据介绍,任何组织和个人一旦在选举工作中出现有违反 “九严禁”、“八不准”纪律规定的情况,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查严惩。
  ■设换届选举专用举报电话邮箱
  我市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市选举委员会决定,在继续发挥“12380”、“12388”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作用的同时,设立换届选举专用举报电话(88236158)及邮箱(rdbzgk@163.com),由市选举办监督组专人值守,方便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以便及时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案件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我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