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领导讲话 > 正文

建立灯饰产业集群叠加扶持政策体系
促进灯饰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在2014年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上的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5日    


 马志刚 

 (2014年 8月 22日)

 


尊敬的陈市长、丘主席,各位副市长、副主席,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山古镇,是全国灯饰产业集群名镇和享誉全球的“中国灯饰之都”,民用灯饰销量占全国六成以上,是世界四大灯饰专业市场之一,产品出口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三十多年的产业集聚,逐步发展成为年产值超千亿元的“巨人”之后,面对古镇47.8平方公里的有限土地空间、产业的粗放与重复建设,以及周边地区对古镇灯饰产业的分化与竞争等“内忧外患”,古镇镇委镇政府近年来深切体会到产业升级与转型发展的压力和迫切要求,在本镇努力实施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扶持古镇灯饰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转型升级的一系列政策诉求,并希望市政协能为之出谋献策,助力灯饰产业转型升级。
  去年9月,市政协会同古镇镇委镇政府,组织市政协委员和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专家成立课题组,对古镇灯饰产业集群发展进行全面深入的专项调查、研究,先后围绕“推动中山灯饰产业集群发展”开展专题“大调研”“大视察”活动。随后,课题组专家又深入古镇镇、小榄镇、横栏镇,专门访谈了镇委书记、镇长或其他领导,听取骨干重点企业、商会、行业协会负责人对发展灯饰产业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近一年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思考,形成了《中山古镇灯饰产业集群战略前瞻与叠加扶持政策体系调研报告》,将提交市委、市政府。下面,我结合课题调研的情况,代表市政协就协商专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推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因时间关系,我这里只是提纲式报告,详细意见请参阅完整的课题报告。
  一、古镇灯饰产业集群发展的困难与瓶颈
  随着资源环境的约束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山古镇灯饰产业集群进一步发展面临着土地资源不足,发展空间受限等诸多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多年以低成本为基础的聚集发展,导致行业过度分散,核心龙头企业对行业的带动和引领不理想;二是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和低成本的加工装配企业多,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企业少,集群内多数企业居于产业链的低端乃至最低端,缺乏行业竞争力,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三是镇级的行政权力资源无法协调周边镇区产业发展,不能统一对集群进行分工协作、错位发展,以致出现“内耗”性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四是商业模式创新不足,缺乏现代大商贸、大物流、大配套和电子信息化的区域商贸总部,主导行业和市场的“话语权”不强;五是培育、引进、留住人才的政策和公共服务配套不足,高素质人才紧缺、科研力量不足。这些已成为古镇灯饰产业集群创新与转型的瓶颈,制约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古镇灯饰产业集群发展面临的政策机遇
  (一)国家级政策机遇
  “中山灯饰”产业集群被国务院批复实施的《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列为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要求发挥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带动作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做大做强产业集群。这是中山灯饰产业集群成为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政策机遇。
  (二)广东省级政策机遇
  2011年,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同制订和实施了《共同推进灯饰产业(古镇)整体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确立共同推进中山灯饰产业集群打造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际化营销平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灯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照明产业高端人才平台、灯饰产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2015年培育1—2家年销售额超50亿元全国乃至全球的知名品牌企业,超亿元企业30家的目标。
  (三)中山市“三个一百”战略的政策机遇(略)

  三、古镇灯饰产业集群发展的战略前瞻
  (一)从中山市战略层面协调资源统一发展规划
  古镇土地空间有限,需要发挥中山市一级的行政协调作用,按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统一调配土地资源、按产业发展规律布局产业链高端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面对其他地区的同业同质竞争、分化古镇灯饰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挑战,古镇灯饰产业集群需要中山市出台统一的政策,留住核心产业、引进高端配套项目。因此,极需要从中山市战略层面加强领导、集中资源,协调布局,统一规划、明确政策。
  (二)做强公共技术平台掌控产业发展制高点
  古镇灯饰产业要在全球保持竞争优势,必须做强公共技术平台,要在全市灯饰产业规划发展的战略安排下,加强与国内国际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引进更多高层次技术、人才和产业资源,加快建设灯饰快速成型与协同设计技术服务中心,完善半导体照明技术研究中心;引入高端研发载体和新型服务模式,建设广东出口灯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掌控产业发展制高点。
  (三)壮大企业集团加强产业集聚的引领作用
  古镇灯饰产业“大而不强”是不争的事实,满天星星不见月亮。到2013年,古镇灯饰企业中,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仅13家,10亿元以上的仅1家,20亿元、30亿元以上企业的还没有。市政府应采取更大的手笔,更有力度的扶持政策,集中土地、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要素,为行业领先的企业集团提质扩能、兼并重组、创新管理、上市融资等铺路搭桥,加快灯饰骨干企业国际化步伐及对灯饰产业集聚发展的引领作用。
  (四)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倡导打造世界灯饰精品
  古镇镇政府提出,要像瑞士做精工表一样,扶持古镇中小企业,打造享誉全球的灯饰精品,使古镇成为全球灯饰产业中心,提升中山城市产业品牌的影响力。围绕这一目标,建议市政府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诸如扶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国内国际流行文化、产品、技术、工艺;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和保护创造精神,树立精工英雄氛围等。集中力量把古镇灯饰产品打造成世界灯饰的“明珠”,成为世界灯饰产品的代名词。
  (五)以古镇国际灯饰展贸中心的定位协调全市错位发展
  古镇在灯饰产业的定位是研发和营销总部,国际化的营销平台;小榄镇在灯饰新光源LED产业研发和展贸领域占有优势,其与灯饰产业未来发展方向作配套的定位清晰;横栏镇是后起工业区,灯饰产业才刚起步,应当围绕古镇、小榄的定位进行配套发展,不要重复雷同的项目建设;古镇、小榄镇的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要成为中山市的灯饰产业公共平台,横栏镇等其他地区不应重复建设。至于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等镇区,可以视具体情况布局全球性、对中山灯饰产业集群未来发展影响极大的高端大型配套项目。
  (六)打造国际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建议市政府提前把握产业发展趋势,未雨绸缪,从产业布局、用地规划、项目配套、招商引资、信息技术开发等研究扶持政策,打造与国际接轨集贸易、会展、检验检测、通关、信息发布、金融服务、物流配送、办公、酒店商务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
  (七)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人才培训
  建议市政府加大对产学研合作平台的财政投入,结合灯饰产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引进更多的高端产业平台,优先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如通过引进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中山基地,加速高端人才的聚集,突破LED产业发展的人才困局;加快建设灯饰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国照明协会共同推进灯具设计师等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开发工作,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等,为中山灯饰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八)提升公共服务优化宜居宜业社会环境
  中山市应加快灯饰产业集聚区镇街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改革,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造宜居宜业的公平环境,完善古镇国际化灯饰名镇的城市功能。
  四、古镇灯饰产业集群叠加扶持政策体系建议
  (一)中山古镇促进灯饰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扶持政策
  1、省、市LED产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广东省于2010年将LED产业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三大突破口之一,出台科技创新扶持政策,设立4.5亿元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山市也把发展LED产业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支点。建议市政府向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申请政策。
  2、用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税收优惠扶持政策,能给灯饰企业带来直接的受益,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灯饰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专业服务机构帮助企业申办税收优惠,并对获得税收优惠的高新企业,市政府按企业当年取得的优惠税款总额实行等额奖励,资金使用接受政府的审计监督。
  3、积极争取科研经费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试点
  中山灯饰产业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自身研发能力较弱,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开展大量委托研究,因中小企业难以清晰核算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很难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建议市政府在加强引导企业完善财务制度的同时,积极争取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试点。
  4、积极争取开展科技保险试点扶持政策
  中山是全国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城市,中山灯饰产业集群是《珠江三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列为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产业集聚区,建议市政府积极争取开展科技保险相关政策试点,为灯饰企业创新研发,促进灯饰产业转型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全国的经验示范。
  5、制订“科技灯饰”工程配套扶持政策
  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 “科技灯饰”工程专项资金配套政策,明确“科技灯饰”工程专项资金适用对象,资助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专家评审、资金财务、资金绩效评价、资金使用问责等基本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为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专利促进、LED产业促进等科技政策。以及制订促进灯饰工业设计发展扶持政策,引导一批企业创建广东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加快产业孵化基地、灯饰创意设计产业园建设,筹备灯具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工作,提升企业工业设计水平。
  6、制订促进和保护灯饰灯具知识产权扶持政策
  建议市政府在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护的基础上,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个环节制订扶持政策,实现知识产权资源的资本化营运,加快灯饰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例如,市知识产权局与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就灯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达成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二)中山古镇灯饰产业投融资与招商引资创新扶持政策
  1、落实和完善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落实中山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中府〔2011〕27号)精神,政府要创造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灯饰产业投资项目的融资力度,鼓励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依法向灯饰产业投资项目提供配套服务。鼓励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农信社改制,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组织,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方面,要制订更具体、可操作的扶持政策。
  2、制订古镇开展规范民间金融试验区的扶持政策
  《省市共同推进灯饰产业整体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优先支持古镇开展规范民间金融试验区工作,探讨设立多种类型的新型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健康成长拓宽融资渠道。建议市政府主动出击,推进出台试点方案和扶持政策,建立古镇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阳光化民间融资平台,推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建设;设立古镇科技银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支持古镇灯饰企业优先上市,将古镇纳入新三板试点范围;支持古镇培育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申请由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广东省、中山市共同设立古镇灯饰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基金、灯饰科技创新产业基金等国家级产业引导(母)基金;支持古镇建立全国最优县域金融安全区,开展金融安全区试点等;鼓励古镇设立以推进灯饰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并给予引导资金支持等方面,争取省和国家的支持。
  3、落实古镇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扶持政策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灯饰产业(古镇)整体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已经明确,支持古镇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并将省、市、镇共建灯饰产业整体优化升级平台列入广东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议明确详细的扶持政策,从国家和省层面整合更多政策资源,扶持中山灯饰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吸引民间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4、积极争取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试点的扶持政策
  中山灯饰产业集群是创新潜力较强的传统企业集聚区,建议中山市政府积极争取开展试点,为企业开拓新的融资渠道,为高科技灯饰企业落户中山增加招商引资的凝聚力。
  5、建议中山制订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扶持政策
  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制订中山灯饰企业和产品的质量标准规范,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创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议尽快启动“信用中山”的宣传工程,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灯饰企业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体系,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充实和放大中山灯饰产业集群品牌的“社会资本”。
  6、落实改善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
  建议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投资自主权的审批政策,放宽企业登记注册出资限制,允许投资主体采用实物、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等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出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允许申请延长出资期限。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振投资者信心,执行减免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涉企的服务性收费、规范涉企的镇(区)、村(社区)协议收费。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中山灯饰企业。
  (三)中山古镇财政与专项基金促进灯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广东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扶持政策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LED产业为重点扶持范围。中山市2010-2012年共获得省下拨LED产业专项资金7000万元,支持灯饰产业集群发展。今后仍然要继续争取省支持。
  2、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古镇、小榄、横栏等专业镇,灯饰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需要大力发展企业服务平台,建议籍建设“广东灯饰国际采购中心”的机会,加大力度向省争取该专项资金支持。
  3、中山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中山市政府出台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2011—2013年安排市科技局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合共3000万元,用于扶持中山市LED产业发展;安排市发改局市镇(区)共建服务业集聚区专项资金合共4800万元,分别用于古镇、小榄、横栏等灯饰产业专业镇培育发展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服务业集聚区。建议继续实施这项政策。
  4、创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对灯饰产业集群发展的扶持政策
  建议市政府出台创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扶持灯饰产业集群发展的专项政策,整合市科技、发改、经信、外经等部门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建立市、镇联动模式,以镇区为主导,省市财政资金为引导资金,以股权投资、委托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盘活财政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率滚动发展,集中财力扶持中山灯饰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推动中山市灯饰产业集群的发展。
  5、建议出台设立中山灯饰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扶持政策
  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做强灯饰产业,建议市财政拿出3—5元亿元,设立中山市灯饰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加大对中山灯饰产业转型升级的投入,扶持产业集群发展。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无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都可以获得相关基金的投入激励。
  (四)中山古镇灯饰龙头企业土地利用与多规融合扶持政策
  1、制订适当提高古镇土地开发强度的扶持政策
  古镇镇目前形成了灯饰照明和花卉两大产业集群,建设用地规模仅32030亩,到2020年全镇指标规模约为500亩。建议市政府因应灯饰产业集群发展增加用地规模,并根据古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开发强度指标(提高容积率和建筑限高等);对临建、单层建筑实行明确的政策规范管制,鼓励其向上发展,往立体维度寻求发展的空间;留出更多的地面用作公共空间的建设;同时,开始研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以逐步缓解古镇目前遇到的商贸空间紧张,交通拥挤,停车难,公建配套不足等系列问题。
  2、用足用活“三旧”改造政策
  建议市政府申请国土资源部、国税总局、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广东省政府,对中山灯饰产业集群内龙头企业的“三旧”改造工程从用地指标、审批手续、税收优惠、土地出让金分成、融资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3、创新留用地安排政策扶持龙头企业集聚发展
  建议改变过去分散安排的做法,相对集中安排在一个区域,并且明确用于灯饰龙头企业发展高新技术项目、现代物流、现代展贸等引领灯饰产业集群升级做强的新增项目,土地的使用方式,可允许灵活创新。
  4、推进多规融合发掘土地资源实行“精明增长”
  建议中山市借鉴广州等城市“三规合一”的试点经验,查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差异,从源头上消弭传统规划各自为政、彼此“打架”的尴尬,化解用地矛盾,用好政策,提高效率,在新型城市化过程中“精明增长”。同时,进一步融入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林业、园林、水务、交通、电力、消防、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的专业规划,逐步实现市、区、镇、村各层级和各项专业规划的全面对接,实现“多规融合”,实现产业转型、城市升级、产城融合发展的共赢。
  5、制订“造月亮星”工程培育灯饰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
  以古镇“造月亮星”工程为契机,按照中山市“新三百”战略部署,制订中山灯饰产业培育龙头企业的“造月亮星”工作方案。确立全市培育灯饰龙头企业的目标和规范,筛选后备企业实行“一对一”联系服务,重点跟踪。加快制定扶持龙头企业相关的人才引进、子女入学入托、企业增资扩产用地租厂、税收贡献奖励、支持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管理模式等扶持政策。可以制定若干标准,分别筛选1000家“造月”工程后备企业、1000家“亮星”工程后备企业进行普遍培养,重点选择,发挥“造月亮星”工程的群体效应,促进更多企业竞争成长。
  (五)中山古镇灯饰产业集群产业链与商业模式创新扶持政策
  1、制订全市统一协调发展的灯饰产业政策
  中山灯饰工商企业一万多家,80%涉及LED,LED光源是灯饰产业转型级战略产业。从LED产业来看,存在问题非常突出。一是有影响力的品牌少,企业和产业竞争力不强;二是LED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企业无序竞争,影响了公众对LED产品的信心;三是产业高端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中山LED产业发展的瓶颈。
  建议中山制订全市统一协调的灯饰产业政策,从全市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灯饰产业的发展,有效整合全市资源,编制全市统一的灯饰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建立完善的产业投入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发挥政府财政“四两拔千斤”作用,带动企业和社会加大对产业投入。
  2、制订重点发展“微笑曲线”两端产业的扶持政策
  引导灯饰产业从外延式增长转向内涵式增长,推动灯饰产业链向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即微笑曲线)两端延伸。灯饰产业链的前端是科技研发、创意设计、新光源技术包括LED等产业;后端则是渠道建设、品牌宣传、展贸物流和电子商务等产业,要有全市统一的扶持政策。中山市对发展LED的产业政策和扶持力度,与周边城市以及国内先进城市相比存在差距。如江门利用靠近中山市古镇的地理优势,举全市之力,加快发展LED产业,提出了建设绿色照明之都的目标,通过科技、土地、财政等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中山灯饰企业搬迁到江门。常州是我国第二大灯饰集散地和商贸中心,利用LED产业发展机遇,引进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基地,打造LED产业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易平台。同时运用华东LED应用推广中心吸引雷士、三星等LED高端企业建立品牌营销中心,吸引LED建立生产基地,产业政策力度大,催生其灯饰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这是对中山灯饰产业“江湖地位”的严峻挑战,若仅凭古镇一镇之力显然难以抵挡。建议市政府制订重点发展“微笑曲线”两端产业的扶持政策,开展产业链招商,实行“补链、强链、壮链”。
  3、制订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的扶持政策
  缺乏核心技术的中山灯饰产业,面对自由市场的竞争,要想成为行业标杆,创新商业模式意义重大,这是超越科技的核心竞争力。建议中山市制订鼓励灯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中国灯饰之都(古镇灯饰)全国直销基地”和广东灯饰国际采购中心建设,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灯饰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灯饰制造和商贸企业采取连锁经营、特许经营、联盟发展等现代经营模式,以中山为总部积极向市外发展;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加快物流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等。政府应切实落实好相关税收、用地、资金配套的政策支持。同时,落实省、市相关共建部门,大力支持古镇建设广东灯饰国际采购中心、现代照明科技展览中心,以及在国内主要城市建设广东灯饰商贸城等方面的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
  (六)中山古镇产业园与科技园区创新管理扶持政策
  1、制订中山工业园区管理创新扶持政策
  中山市现有多个各类产业园区,除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中山工业园区(原名称:中山民营科技园)已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外,其他产业园均未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广东省已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名单》。
  建议中山市政府制订工业园区管理创新扶持政策,引导现有产业园区整合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高端技术资源,通过共建共管共同开发等,创新管理模式,高规格、高标准谋划,转型为灯饰产业高端产业园区,重点为LED高端应用和LED封装领域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加快引进和培育LED高端应用、LED芯片、外延材料等核心技术和龙头企业,引领LED产业跨越式发展,带动传统灯饰产业升级。
  2、建议商务部批准设立香港(中山)灯饰物流园
  中山古镇灯饰是世界四大灯饰专业市场之一,产品出口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古镇为中心覆盖周边三市11镇区、年销售超千元的灯饰产业集群。出口货运物流量具大,迫切需要配套一个通关便利的国际货运物流园,支持古镇灯饰产业走向国际化。建议中山政府在古镇规划专门的土地资源,向商务部申请批准设立香港(中山)灯饰物流园,与香港启德机场、葵涌货柜码头直接对接,把香港港区所需的检验检疫等功能前移至香港(中山)灯饰物流园,实现简化物流流程,降低出口产品成本,提高中山灯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落实扶持政策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中山市灯饰产业集群领导小组
  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山市灯饰产业集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灯饰产业发展,加强对灯饰产业全市整体布局的决策,形成全市一盘棋,资源共享,镇区协作、错位发展的总体战略。
  (二)制定中山市灯饰产业发展政策
  加紧编制中山市灯饰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区域功能布局、区域协作方式、产业发展政策,土地资源配置,防止重复建设与同质化竞争。
  (三)建立政策执行协调监督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中山灯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或聘请专业咨机构担任服务顾问,加强对中山灯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协调监督。建立检讨、反馈和问责机制,强化政策的落实和调整。
  古镇镇党委和政府对推进灯饰产业转型升级也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这些已附录在课题研究报告的第七、八部分,也一并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研究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