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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四次主席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6日    

2017年4月28日,市政协主席丘树宏主持召开十二届四次主席会议。市政协正副主席、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研究室)、专委会主任,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市政协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调研员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领全省各项工作的总纲领,也是中山市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议要求,市政协机关要提出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深刻把握批示精神实质,把批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精神动力;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调频对表,研究谋划好全年工作,围绕今年市政协“履职创新年”的工作主题,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全力构建有中山特色的人民政协事业新篇章,为努力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和美宜居城市贡献政协力量。

会议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认为,《意见》是党中央颁发的第一个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专门性文件,体现了党中央着眼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意见》注重突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程序化和可操作性,明确要求健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对当前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议强调,要扎实抓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认真学习领会好《意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定位,坚持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和基本原则;要结合实际,不断丰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内容,探索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和途径,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办公室和各专委会要将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委员履职考核中去,要围绕开展“建设性的民主监督”、建设“民生观察室”和“五个一”联系活动等,通过协商会议、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通报和研究确定一系列工作方案

会议通报“五个一”联系工作方案和“五个一”联系活动计划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方案和主要课题调研计划,2017年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主题调研方案,“孙中山文化高铁行”结题暨“香港文化人香山行”座谈会方案。

会议研究帮扶大良村资金筹集和端午情文化扶贫晚会方案、市政协机关人员休假请假和外出报告审批若干规定,确定中山市十件民生实事民主监督分工方案。会议要求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及时有效得到落实。

三、讨论确定其他事项

经讨论研究,市政协机关近期还将开展如下工作事项:组稿编辑2017年第2期《和》杂志,推荐聘任新一批政协之友,民主监督中山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和改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继续跟进提案工作研究会成立筹备事项,完善网站改版工作、宣传工作等。

会议审议了何琦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钟咏同志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事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将提交市政协十二届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还通报市政协机关新增办公用房使用规划和机关大楼修缮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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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