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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榄三乡成“镇级市”试点

不是说镇长变市长,而是赋予“镇”更多城市发展、行政审批等权限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 中山商报   作者:商报记者唐益 隋胜伟 何淼  
 

  小榄镇大信商业中心周边的街景,繁华不输给都市。(资料图片)记者付希华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中山市委、市政府也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中山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打造小榄镇、三乡镇为北部和南部两大“副中心”。
  今年 “两会”上,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打造小榄镇、三乡镇为北部和南部两大“副中心”的布局,建议借鉴温州做法,将两镇打造成为“镇级市”。

  久审未批,镇区也无奈
  “有时候相关手续齐全,久等审批不下来,咨询镇区的主管部门办理进度,通常回复还在市里待批复。”市政协委员刘锐谦是小榄籍的港商,在小榄镇投资房地产项目。说起行政审批,刘锐谦感触颇深。
  刘锐谦举了一个例子,一块地,由立项、动工、规划、建设,到最终确权,起码需要3年时间。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资金链就是生命线,项目运作的周期越短越好。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审批权限不在镇一级,需要上报市一级行政审批。
  “这种审批权限的分割,一定程度上束缚了镇区发展,不利释放镇区的经济活力。”刘锐谦说,审批权限的分割,一定程度上束缚了镇区发展,不利释放镇区的经济活力。
  建议小榄、三乡建“镇级市”
  “我市多个发达镇区的城市基础设施、社会管理功能等日渐显现‘小马拉大车’、‘水涨船不高’的现实状况,在‘市—镇’行政架构下显现出了我市城镇格局发展扁平化,首位度不突出的劣势。”今年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李森提交了《关于设立镇级市,促进中山城镇发展的建议》。
  据调研了解,我市正在调整完善中山城市规划,提出以“一主两副多节点”为引领,释放城市化促进经济发展的潜力。其中,“两副”,即分别打造小榄镇、三乡镇为北部和南部两大“副中心”,探索赋予其县一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逐步形成与主城区互动发展的现代化片区。
  李森建议,中山可以在此基础上,探索设立“镇级市”,解决城镇责大权小的问题,推动乡镇向城市转型。
  2010年底统计数据显示,小榄镇综合指数为488,被列为“特大镇”。这个特大镇2010年常住人口31.56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7243万元。“小榄原本就是特大镇,也是经济强镇。处于中山北部,连接顺德;三乡镇地处中山南部,连接珠海、 坦洲等地。” 鉴于小榄和三乡的特殊“地位”,李森建议把小榄作为“镇级市”改革的试点镇之一。
  借鉴温州模式发展镇级市
  2010年,浙江温州首次提出“镇级市”概念,并在温州试点打造五个“镇级市”。
  “镇级市”的概念主要是让镇级政府承担起建设城市的职能,由镇级政府承担起县级管理的能力,推动城镇向城市转型。李森在建议中提到,“镇级市”并不是“镇改市”,而是城镇要按城市的要求和理念,提升规划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服务社会的功能。
  “‘镇级市’保持镇级建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委托、交办、延伸机构等方式和途径,试点镇将享有与县级政府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李森在建议中参照浙江省做法,对试点镇的“权”给出具体建议:扩大土地使用权,每年安排不少于所在县总量1/3的用地指标,单独切块、直接下达给强镇统筹安排;扩发财政支配权,县与镇财政分配采取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的办法。强镇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交有关税费外,80%-100%留给镇。
  小榄期待下放相应财权
  昨日,记者就这一提案想采访小榄镇党委书记彭志辉,彭志辉没有接受采访。不过,日前在市委全会上,彭志辉曾表示,希望市委、市政府按定位,出台专门政策,扶持副中心的发展,尤其是支持小榄的基础设施建设。
  彭志辉提出的现象被称为“小马拉大车”。彭志辉说,小榄对市的税收贡献大,去年上交45亿多元,而留在小榄的只有5亿元左右。希望在新一轮事权下放改革时,能下放相应的财权,否则镇区压力较大。目前,中山各镇区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都比较低,一般都只有30%左右,小榄大概是60%,而占75%以上才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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