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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20日    
 
 
 
(2014年2月18日在政协第十一届
中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张 建 刚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中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市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召开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心系全市科学发展,深入调研,了解民意,直面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以提案的形式建言献策,共提交书面建议301件,经审查立案204件,其中《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建议》等8 件提案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为重点提案。按其内容分,经济建设类40件,占19.6%;城建环保类37件,占18.1%;交通运输类10件,占4.9%;科教文卫体类68件,占33.3%;社会保障类30件,占14.7%;政法类5件,占2.5%;其他14件,占6.9%。在集体提案中,民主党派50件,人民团体1件、无党派人士8件。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提案质量稳步提高,体现了委员们认真履行职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2013年提案工作的回顾
 
  市政协十一届常务委员会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配合市政府提出“提案沟通年”主题,把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作为本年度工作重点,抓创新和制度建立与完善,推动提案工作质量的提升。
  (一) 积极推动提案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提案质量。提案质量是整个提案工作的基础和立足点。提案委把提高提案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从多个方面和环节上推动提案质量的提升。一是抓提案指引和政务交流会,引导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言献策。全会召开之前,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征集提案线索,形成50多条提案撰写指南供委员参考。同时,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多次召开政务交流会议,让不同界别的委员充分了解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做到知情明政,有的放矢。二是抓培训,提升委员撰写提案的水平与能力。通过市政协3.29全体委员学习培训会议、市政协委员学堂、复旦大学专题培训班等平台,把如何撰写高质量提案和利用提案履行职能纳入培训内容。同时,注重抓委员履职建言献策的典型,促进委员间相互学习和交流。在学习培训会议安排多位委员上台发言畅谈如何履职及撰写高质量提案的体会,反响热烈,提高了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三是抓严格立案,试行并案。创新立案方式,提升立案工作效率与效果,提案委按专业特长分成四个组,依据提案工作有关规定,对提案分类初审,然后进行集中审查,严把质量关,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审定。提案委对2013年收到的301件书面建议进行审查,立案204件,对15件提案提出修改意见进行并案,97件转为建议交有关部门供参考,既保护了提案人的积极性,又从整体上提高立案提案质量。在严格立案的同时,注重发挥重点提案的带动作用。坚持以质为先,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发挥好政协人才荟萃和民主党派独特的优势,遴选出高质量的重点提案。四是抓优秀提案的成果转化,推进协商民主的成效。配合一年一度的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把部分内容与座谈会主题相近、质量好的提案转化为座谈会发言,在更高层面上发挥提案的作用,同时,把一些重点提案纳入大调研、大视察的内容,凸显协商民主成效。五是抓对我市的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服务。为了使我市的省政协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让委员不仅围绕全省性的普遍问题,而且紧扣我市科学发展需要省里支持的重大问题提出提案,在省政协全会召开之前,市政协专门集中我市的省政协委员召开会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请市委办市府办提供有关提案指南或线索,使委员有针对性的提出提案,推动我市的一些重大问题得以在省政协全会上反映,通过提案办理来加以解决。
  上述提高提案质量的做法得到了省的充分肯定,省政协2013年第10期《提案工作简报》专门予以了刊载。 
  (二)积极探索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长效机制,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是实施提案工作责任制。坚持市政协分管领导亲自抓,提案委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对提案工作的领导。二是根据全国、全省提案工作新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修订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更好地开展提案工作提供根本保障。三是认真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中山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量化管理办法》(中常办[2013]4号)的有关规定,抓好提案在征集、立案、转办、督办、反馈、考核、表彰等环节的工作。联合举办全市建议提案交办会,在会上,市政协分管提案工作的领导对承办单位提出要求并向获奖单位颁奖。四是借鉴省政协提案工作的做法,引入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激励机制,市政协第十一届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中山市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暂行办法》(中协办[2013]160号)。通过“双表彰”即对优秀提案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表彰来推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双提升”,调动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撰写高质量提案和提案办理单位的积极性,增强了提案工作的动力与活力,推动提案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三)积极推进协商办理,加大提案沟通督办力度。一是认真落实重点提案办理机制。协调相关单位抓好重点提案调研、视察、督办等工作,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暂行规定》(粤办发[2012]17号)要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市政协主席丘树宏和其他市领导分别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彰显引领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联合督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通过座谈会、现场督办等形式,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进提案办理进度,提高办理实效。三是加强与委员和各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倡导提案人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办理。提案委负责人还先后到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卫生局等多个单位,了解督办提案情况,助推提案办理落实。四是组织委员参与一些重大项目的调研与督办。组织部分委员视察了东部特大桥建设工程项目、翠亨新区、沙溪牛羊屠宰场;参与雨污分流工程、食品药品安全调研;参与市政府对市直单位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通过这些举措,促进提案办理的落实,形成了“提”与“办”的良性循环局面。
  (四)积极宣传,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介联系,主动提供素材或线索,加大对提案尤其是重点提案办理的宣传报道;二是利用市政协网站及时通报提案工作信息和工作指引;三是通过市政协《和》杂志,刊载委员撰写提案的体会文章,增进提案工作交流,形成提案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截至2013年12月,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紧密结合,认真采纳提案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如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食品安全监管、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提案,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果、城乡建设实现新跨越、民生改善迈向新台阶、社会治理得到新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常委会也清醒地认识到提案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有的提案调查研究不充分,建议笼统,质量不高;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重视不够,办理不够认真,办理时效性不强等现象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4年提案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两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精神,落实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2013]19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断推动提案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是在坚持提案工作优良传统和好的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提案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的民主协商力度;进一步发挥提案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的积极作用。
  (一)强化提案质量基础工作。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立足点,引导提案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问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完善重点提案遴选办法和提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性,注重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优势,形成更多高质量提案。进一步规范提案审查程序,加大提案审查力度,把好提案审查立案关。
  (二)强化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办理协商,着力在承办单位、提案人、提案委之间推动知情议政,做到沟通无缝对接,形成协商中办理,办理中协商的良性工作态势,把协商民主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有序、深入发展。
  (三)强化提案督办落实工作。坚持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督办工作,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完善提案督办机制,改进提案办理成效评价办法,推动承办单位突出办理重点,加强沟通协商,认真采纳提案建议。对委员关注度高、涉及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加强跟踪办理,力求抓出实效。对承办单位承诺列入计划解决的重要提案,要积极跟进,切实促进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提案反映群众呼声和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要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提案的提出和办理成为反映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途径;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成为机关改进作风,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
  (五)强化服务保障工作。要通过创新联系委员方式,丰富委员活动内容,提升服务委员质量,充分发挥委员在提案工作实践中的主体作用。要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做好提案工作的机构和资金保障工作。要完善重点提案产生机制, 使重点提案从产生到督办,责任更细化,目标更明确,运行更顺畅。要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加强培训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六)强化重点联系点工作。我市政协提案委被省政协选定为首批5个市级重点联系点之一。结合省政协有关建立重点联系点的会议精神,要在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加强提案工作自身建设,承办省政协提案委交办项目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各位委员,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新部署,为新时期政协事业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希望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更好地运用提案形式履职,积极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