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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市委会召开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05年04月17日    作者:致公党中山市委员会:梁红辉  
  4月6日,致公党中山市委会召开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对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表示坚决支持和热烈拥护。会议由致公党市委会赵博超副主委主持,李铮副主委作辅导讲话,全体市委委员、支部委员及市委统战部党政科负责人共20多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士围绕《反分裂国家法》的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以及致公党市委会如何学习、宣传和运用这部法律,为反对和遏制“台独”,维护国家统一畅所欲言。大家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体现了国家的最大的诚意,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稳定台湾局势,有利于密切两岸经贸关系,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李铮副主委从台湾的历史讲起,着重谈了三点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反分裂国家法》颁布施行的意义和重要性。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和平统一是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它的颁布施行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致公党市委会对此表示坚决拥护。二是《反分裂国家法》在海内外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响应。它的制定得到了包括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积极支持。该法以大部分篇幅规定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来往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充分体现了祖国大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主张,也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三是致公党市委会今后将认真贯彻《反分裂国家法》以及国家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继续发挥“侨”“海”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在海外亲友中积极宣传《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维护广大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把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落到实处。   谭焕东主委说,《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进一步深入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江泽民同志对台八项主张和胡锦涛主席关于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使对台工作有法可依,依法有据,规范了包括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两岸人员往来,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以及两岸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协商与谈判等促进两岸关系健康发展,进而最终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和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