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山市委会召开第一届会内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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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13日 作者:民进中山市委会办公室
7月6日下午,民进中山市委会第一届会内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协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民进中山市委会会内监督工作条例(试行)》,并对加强会内监督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周信主委、陈玉琼副主委应邀参加了会议并讲话。市委委员程穗雄主持了会议。全体监督委员会成员出席了会议。
首先,陈玉琼副主委代表市委会宣读了民进中山市委会第一届会内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任命名单,分别是程穗雄任同志为主任,胡子冠同志为副主任,叶裕华、李龙、李皖岐(女)、陈云华(女)、黄磊等同志为委员。陈副主委还通报了2009年上半年市委会工作、经费开支及后备干部储备、推荐、提拔等情况。
接着,周信主委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成立会内监督委员会,是形势发展的需要。虽然民进中央和省委会没有要求省级以下民进组织成立相关的监督机构,但是我会先行先试,成立会内监督委员会,是加强自我约束、内部监督的形势需要。我会参照《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民进中山市委会会内监督工作条例(试行)》,成立会内监督委员会,目的是在于加强会内监督,推进会内民主,维护会内团结统一,始终做到“以党为师、立会为公、参政为民、服务为本”。他强调,首届会内监督委员会的任命名单不是正副主委内部钦定的结果,而是经过四届二十四次市委委员会议集体研究的结果,是民主集中制的结果。没有会内的民主,就没有会内的监督,反之亦之。
周主委还结合自身的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谈了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三个重点:重点一是对会务公开的监督,分别是对会务经费开支的监督、对组织工作的监督、对重大活动决策的监督等;重点二是对市委会、基层组织、会员本身等遵守《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情况的监督;重点三是对市委会主要领导、市委委员的本职工作及廉政建设的监督。
会上,监委会成员分别从不同方面对如何加强会内监督工作向市委会领导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中山民进就是一个大家庭,是可以说心里话的组织”。民进市委会领导班子能够严格自律,建立会内监督工作机制,成立会内监督委员会,是实现会内民主与会内监督并重的新举措,是能够巩固、扩大和谐民进建设成果的重大举措。大家表示,一定不辜负市委会的重托,认真履行好监委会的职责,为建设高素质、和谐的参政党地方组织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