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2日
4月24日上午,市工商联机关召开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扩大)会,组织科以上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省胡春华书记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副书记任学锋到中山参加中山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所做的工作指导精神,并结合工商联实际进行学习贯彻。学习会由党组书记林春红同志主持。
为组织好学习,提升学习效果,会前把学习资料印发给与会人员人手一份。首先,林春红书记对原文进行了学习以及重点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强调。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与纽带,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指示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推动工作落实上下真功夫,见实效。
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必须全面准确领会批示的精神实质,核心是把握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就是要紧密围绕各级党、政府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工商联职能定位,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林春红强调,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网站、媒体、公众号、学习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指示精神深入到广大非公经济领域各经济人士中去。二是要要结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工商联组织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结合工商联自身建设工作,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