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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山市委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2005]5号文

发布时间: 2005年04月19日    作者:民建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邓冠中  
  4月9日,民建中山市召开八届二十五次委员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山市委会主委吴建新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意见》精神以及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答记者问,然后,与会人员结合会务工作实际,围绕《意见》精神展开热烈的讨论。与会同志认为,《意见》的颁布,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特别是多党合作事业的一件大事。《意见》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根本任务、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明确表述,对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大家深受鼓舞,表示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吴建新主委在会上指出,《意见》在认真总结1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他要求民建要把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支部和广大会员准确把握实质,全面理解《意见》精神,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结合起来,与我会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努力推进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构建和谐中山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