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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市政协委员做客“民生观察室”,共议如何管好共享单车

要回归“最初的美好”企业应负起第一责任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4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梁东麒  

昨日,市政协第一期"民生观察室"活动举办。 记者余兆宇摄


  昨日,市政协“民生观察室”第一期活动在中山网举行。活动邀请市政协常委、市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聂洪文,市政协委员、市城乡规划局技术科副科长钟国平,市政协委员、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磊,共同探讨如何让共享单车重回 “最初的美好”话题。讨论中,有委员提出,按“谁受益谁管理”的法律思维,共享单车所属企业应承担管理第一责任。

  观点1:应包容看待共享单车
  “民生观察室”活动,从一段市民采访开始,采访中市民对于共享单车便利的“爱”,以及对于共享单车随意乱停的“恨”,拉开了整场活动的序幕。
  三位政协委员对于共享单车的态度,和市民一样,爱恨交织。黄磊说自己平时也会骑共享单车,一方面因为便利,另一方面因为环保。聂洪文和钟国平也是共享单车的常客,经常享受着共享单车带来的接驳最后一公里的便利,却也在人行道上遭遇过共享单车的拦截。
  面对共享单车这个城市“新成员”,三位委员的观点颇为一致,认为新生事物能够存在,本身具有合理性,城市应该以开放、包容的态度看待这个新生事物。

  观点2:应遵循市场调节原则
  在讨论共享单车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中,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首当其冲,如何管、谁来管、管到什么程度,成了讨论热点。有网友甚至在节目中提出,共享单车泛滥成灾是对社会的变相污染,希望政府能设立“准入制”限制进入,政协委员们的观点却更倾向于以市场调节原则去看待共享单车问题。
  钟国平认为,政府可根据城市的人口密度,设定相应总量,提示企业注意投放量。同时可以通过例如GPS系统,对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进行规范和约束,避免乱停乱放导致的交通问题。这一切的前提是遵循市场调节的原则。
  聂洪文表示,中山可要根据自身慢行系统,去适当控制共享单车的投放量。
  黄磊认为,针对共享单车过度集中投放在城区的问题,可考虑优先在一些大型商场、写字楼周边划定共享单车停放区域,逐步引导共享单车的规范化。

  观点3:企业应为问题“埋单”
  尽管可以给与共享单车包容,也可以给与共享单车引导,但城市因共享单车已浮出水面的大量问题,在黄磊看来,都应该首先由企业来“埋单”。
  “企业把车子甩到路上,并且因此受益,就应该为车子负责。”黄磊说,归根结底,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法律原则,企业应是共享单车带来的城市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必须为占用城市空间资源“埋单”。
  至于企业如何为这一块问题埋单,黄磊也有自己的构想。企业首先应该承担起管理的责任,把共享单车整齐规范管理好。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为单车可能衍生的安全事故给予保障,目前他就正在关注一个骑行共享单车导致意外的案件,在此过程中,共享单车的管理企业是需要负起责任的。

  观点4:应重视城市慢行系统
  “为什么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们那么多单车都能管好,现在却成了新问题,我们的城市到底 有没有给 自行车空间?”在讨论中,聂洪文的一句话把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引向了新的思路。聂洪文认为,通过打造城市慢行系统,或许是管理好共享单车的一条好路径。
  聂洪文说,我们现在的城市拥有的自行车数量,远远比不上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但为何问题会比当年更严重。问题的根源在于这座城市已过多地为了机动车,牺牲掉原来的城市慢行系统。导致共享单车出现后,大量的单车因缺乏了使用空间,而成为问题。
  聂洪文认为,如果城市还保有慢行车道,在大型的商圈都配套有自行车停放点,或许共享单车的许多问题都不会成为问题。

  观点5:桩式单车不应再增加
  “共享单车来了,城市原有的桩式单车是否还继续投入?”面对现场听众提出的问题,三位政协委员的观点都认为,桩式单车不应再增加。
  钟国平认为,在共享单车如此普遍的情况下,原本的桩式单车应该退出历史的舞台了。这种退出自身就是一种资源的节约。
  黄磊则从发展的角度看待桩式单车的未来。他认为,桩式单车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不应再扩大规模。桩式单车今后应该考虑“去桩化”,融入到共享单车的队伍,以新的身份继续服务群众。
  聂洪文更多从市场调节的方向给与桩式单车建议。他认为,桩式单车数量不应增加,维持现状还是要改头换面,应该用市场的方式去判断。在他看到,在一些共享单车覆盖不到的镇区,桩式单车仍旧有生命力,要让群众客观地去选择,让市场自然地去选择桩式单车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