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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下调

平均每升降低约0.07元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本报讯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7年3月14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85元,平均每升降低约0.07元。调整后,0号柴油(Ⅴ)最高零售价(下同)为6.07元/升,92号汽油(Ⅴ)为6.48元/升,95号汽油(Ⅴ)为7.02元/升。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省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