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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十三次常委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9日    

2019年12月26日上午,市政协主席丘树宏主持召开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郑泽晖,市纪委常委梁克,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华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郑坡,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梁小星应邀到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省政协委员、市委常委梁丽娴,不是常委的市政协机关处级干部,市政协委员代表,小榄镇、东升镇政协工作室代表以及政协之友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市政协要按照市委部署,通过各类会议、各项履职活动,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好人民政协制度、发展好人民政协事业,为中山“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凝心聚力。会议要求,要配合即将召开的市委政协工作会议,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政协履职工作提质增效。

二、听取全市有关工作情况通报

会议听取市政府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0年工作思路以及2019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市纪委监委2019年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情况,以及市委政法委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情况通报。会议要求,常委们要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总体情况,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切实履行好职责。

三、审议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

会议确定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9日至11日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审议通过了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会议确定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议程如下:1.听取和审议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列席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4.选举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5.听取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案收集情况的报告;6.审议通过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7.其它。

四、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张翼翔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免去谢景远同志的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出席:49人

丘树宏、周  信、吴竹科、何灿成、刘志伟、仇婉萍、徐建华、张  平、祝晓林、林庆和、余志勇、胡  波、欧小瑛、余华涛、傅  瑜、黄  静、段亚平、罗炜强、胡子冠、黄仲斌、彭侠彪、钟争光、黄振球、张洁莹、汪宇燕、付四毛、周景敏、李晓鸣、高  峥、缪怀兴、聂洪文、彭增华、彭兴宗、林加良、李乐愚、吴鹏飞、余乃刚、韦宪育、康士英、吕建新、卢齐荣、黄志忠、肖德源、邱晓明、林伟东、陈少藩、王  冰、冯小龙、简植航


列席:27人

梁丽娴、郑泽晖、梁  克、范华清、彭郑坡、梁小星、余建思、刘志巍、梁钟华、缪美兰、詹根祥、刘秀莲、陆文伟、程国深、郑卫东、张翼翔、何  琦、刘建芳、王钰飞、龙  敏、陈玉琼、李国新、胡文坚、李淑玲、李卓文、黄  明、朱嘉敏


请假:14人

郭惠冰、李长春、林少棠、林少明、徐红妮、容  彤、黄启均、范燕红、林新达、吴赤宇、杨凯山、何汉文、梁健殷、李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