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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提拔官员能否晒车晒房晒“家底”?

政协委员胡文坚建议中山先行先试官员财产公示,新提拔副股级以上干部及村干部需公开家庭财产
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26日   来源: 中山商报   作者:记者徐兵  


  在昨天召开的我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胡文坚提出了一份关于新任官员财产公开的建议。该建议一反过去要求所有官员公开家庭财产的思路,以务实的态度,采用了妥协的办法:不要求现任官员公开家庭财产,但对于新提拔的官员,则必须以一种可让公众知晓和核查的方式,详细公开其财产。
  官员财产公开的问题,一直是国人关注的热点。随着网络尤其是微博举报的盛行,不少官员因此落马。胡文坚希望,敢为天下先的中山人应该先行一步,从制度上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新提拔官员需在网上公示财产
  胡文坚建议,由中共中山市委、中共中山市纪委联合发布规定,要求对于新提拔的官员(包括新任、晋升、交流、兼职,下同),必须事先公开财产。
  这些官员包括本市范围内(含中央和省驻中山的相关机构)党政系统公务员中拟担任副股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人大、政协、法检系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官办群众组织以及民间团体的同等级别干部;村、社区即将进入两委(即村委会和居委会)支委以上职务和即将担任村民小组长、经联社社长、经济社社长职务的人员。
  对于市级单位的官员,应在市级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其中,副厅级以上官员还应该同时在《中山日报》上公布。镇区的镇级官员,应同时在市级政府官方网站和镇区官方网站上公布。镇区的其他官员和村、社区、村民小组、经联社、经济社的负责人,应在镇区官方网站上公布。
  官员所公布的财产资料,应在网站长期保留。任何公民如果对其公布资料产生质疑,均可实名向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在公开的同时,由对应级别的纪委向社会发布公示,并给予30天的公示期,以获取公众对于其公示资料的意见。
  上述人员愿意并真正如实公开了自己的财产,并经核查该财产是真实、准确、合法的,方可发布正式的任职通知或任职命令。
  如果上述人员拒绝如实公布财产或所公布的财产不实,立即终止提拔。有财产不实的情况的,核查其不实财产的来源。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处理。
官员任职后应每年公布一次财产
  胡文坚认为,官员公布的财产内容应包括官员本人、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下列财产:
  不动产:房屋、土地、其他建筑物以及附着其上不可分割的物等;
  动产:汽车、船舶、飞行器、家电、家具、字画、古玩以及其他贵重用品等;
  收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交易收入、租赁收入、借贷收入、讲课收入、出版收入等;
  货币资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期权、知识产权等;
  债权债务:人民币5000元或者等值外币以上的债权债务、投资状况;
  所扶养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和所扶养的其他人员留学国外的资金数量和来源。
  申报人在境外、国外的家庭财产也应该公布。
  胡文坚特别强调,对于上述应该公布财产的官员,在其任职之后,应每年按相同的要求、相同的内容、相同的方式和相同的程序公布一次自己的财产。如果不愿公布的或者公布不实的,应当即撤职,并核查其不实财产的来源。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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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财产公开委员多不愿说
  在昨天上午的政协大会报到时,有媒体记者问委员们有关于财产公开的问题。“你赞成政府官员公示财产吗?觉得应该怎样公示?”一连三四个委员都有点“懵”。有人回答“还没想好”,也有人回答“不太好说”。
  一位非公务员职务的委员说,现在还没听说中山要公示财产,如果真执行也会赞成。有记者趁机问其财产情况,这位委员称:城区只有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农村还有几百平方米种菜的小园子,车是日产天籁,至于存折有多少钱,真不知道,老婆管着,这不是自己一个人的钱。如果财产要公开,那就会涉及家庭另一半的隐私问题,因此一时也不好说。

■对话胡文坚
制度上确保官员每一步都在清廉的道路上迈进
  中山应在财产公开上走在全国前面
  记者:你怎么考虑提这样一个建议?
  胡文坚:官员财产公开,是世界各国行之有效的预防腐败的“阳光法案”,“珠三角发展纲要”也赋予了中山市许多先行先试的职权。作为“敢为天下先”的中山人,也应该在这方面走在全国的前面。
  记者:你的建议中把“村民小组长”等“村官”也纳入财产公开的范围。严格说来,他们并不属于官员。对此,你是怎样考虑的?
  胡文坚:“村官”确实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务员,但他们的权力也相当大,其中暴露出的贪腐行为也比较严重。如港口镇胜隆村、开发区窈窕村的村官贪腐案件。而且,群众也很关注村干部的廉洁问题。如网上举报的小榄镇两个“村官”有上亿元房地产的帖子,就引起了纪委的介入。
  我确实把要求财产公开的官员的级别降到了最低点。我就是希望应该从制度上确保每一个试图从政的官员,从他踏上官阶的第一步开始,他的每一笔收入都是干净的。而后的每一步也是在清廉的道路上迈进,从而保证自己的一生都是一个坦坦荡荡的清官。
  不公开现任官员财产是寻求妥协
  记者:对于现任的官员为何没有要求其财产公开?
  胡文坚:这是一个无奈的妥协之举。官员财产公开喊了20多年了,为什么没能取得让老百姓满意的进展?根本原因就在于在任的官员们不愿意推行这一制度,因为他们不想自我约束、自我限制。现实告诉我们,这不可行。所以不如退一步,选择不那么理想但却有可能实现的路径。
  如果采用建议,市民期盼已久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一个可预期的时间内完成,通过10年或者15年时间,所有官员的财产都将完全公开。
  要推开这一制度,必须得到现有官员的配合。我希望,在当前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和公民权利意识日益高涨的环境下,这种做法能够得到现任官员的响应和支持。
  公开财产也是对官员的保护
  记者:你这个“退一步”的建议是否能够真的如你所愿,得到现任官员的支持?
  胡文坚:通常都把财产公开视为对官员的约束,我更愿意将其理解为是对官员的保护。我们常听见说,“党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所以官员们都应该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但这种珍惜不是出了问题后的遮掩和包庇,而是防微杜渐,从制度设计上避免每一个干部滑向贪腐的不归路。
  实行财产公开,也可以让官员一定程度上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自周久耕事件以来,官员们在抽烟、戴表、衣着、鞋帽等等基本生活方面,都小心翼翼,唯恐一个不慎就引来大麻烦。然而,官员也是人,享用更好的消费品是正常的心态。何况,有的官员自身的合法收入足以满足其高消费的需求,为何不能正大光明地消费呢?
  只要在进步,老百姓就会满意
  记者:假设真的采用了你建议中的制度,意味着老百姓还要再等10年或15年,这能否让老百姓满意?
  胡文坚:我相信,只要制度在进步,老百姓是会满意的。一旦让财产公开成为制度,对于那些暂不要求财产公开的现任官员,也能构成一种威慑,使其行为有所收敛。
  并且,对于目前已在任的官员,虽然其财产可不要求公开,但是,现有的反腐倡廉要求仍然对其适用。也就是说,如果现行机制仍然发现其存在贪腐行为,则仍可按既有的党纪国法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