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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中山试点“社会企业”

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28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恒才  
  今年“两会”政协委员的建议中,一份“关于推进我市社会企业建设试点工作的建议”引起记者的注意,这份建议的初衷主要就是要发扬中山的博爱文化,并有效解决社会服务组织普遍缺乏的造血功能。
  第一提案人、政协委员李晓鸣在建议中称,我市争创社会建设的“排头兵”,有必要在这一方面进行探索。这份建议称,社会企业能有效解决社会服务机构缺乏“造血”功能。在很长的时间内,非营利性组织主要依靠政府、企业、基金会和个人来提供项目经费。如果没有这些经费来源,许多非营利性组织将无法生存。
  这份建议称,中山可以探索成立社会企业的种子基金或配套资金,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社会各界通力共建。由于社会企业是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结合体,所关注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艺术、文化、教育、环保、弱势群体等等,所以需要多方面和多部门的支持。政、学、商界都应该树立起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也就是支持社会建设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