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设“少年法庭”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禹媚
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平均每年近300件,市政协委员张舒广就此提交了一份《关于成立中山市“少年法庭”的建议》,呼吁我市单独设立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审理少年案时并非单纯地对案件进行裁决,更多是负有教育、感化、挽救的职责,如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回访考察帮教等。”张舒广表示,少年法庭的存在和发展需要与之配套的法律和少年侦察、少年检察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