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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古村落保护城市记忆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文/本报记者冷启迪 图/记者夏升权 余兆宇  

  ●我市也缺乏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大部分古村落尚未制定有效的保护管理和开发措施,缺乏对古村落的有效控制和约束,造成管理无法可依。
  ●必须规划先行,为避免陷入新一轮“保护性破坏”的漩涡中,政府必须发挥其主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详细摸清我市古村落情况,制定总体保护发展规划。
  ●针对古村落保护资金缺乏这一现实情况,要探索多方面的集资渠道。在政府资金投入方面,设立古村落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基金。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古村落的保护,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政协委员梁红辉
  中山传统历史文化的保护向来受人关注,今年也不例外,在两会现场,就有多份与此相关的建议:九三学社市委会提交了《关于实施“城市记忆”工程的建议》,政协委员李广安提交了《关于传统建筑的继承和保护的建议》,而政协委员梁红辉、郑咏梅等9人也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市古村落的保育与活化的建议》,聚焦中山“城市记忆”保护堪忧现状,提出合理保护与开发的建议。
  ■古村落保护缺乏整体规划
  政协委员梁红辉在提交建议之前,翻看了以往历届两会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此相关的建议,“他们提出了一些共同的问题,但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是缺乏一个整体的规划,各部门各单位对古村落的保育尚属各自开展中,缺乏协调和合力,总体效果不佳。”
  除此之外,她还认为我市也缺乏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大部分古村落尚未制定有效的保护管理和开发措施,缺乏对古村落的有效控制和约束,造成管理无法可依。如东区三溪村,近年来陆续有商家租下古屋进行改造利用,由于没有准入制度,没有改造的规定,没有统一的规划,食肆、茶庄、公司皆有,这种零星个体的古屋改造对相邻的建筑,乃至对整个村子都会造成一定的破坏。而新村建设、旧村改造、道路动迁等等,都牵涉到历史建筑保护的问题。住在历史建筑里的居民希望改善居住环境,要求拆掉历史建筑翻造新房;农村环境整治原则要求村容村貌整洁划一,难免破坏古建筑的原有风貌。村落旧有的场所、节点、街巷空间正逐步缺失,部分体现传统特色的历史空间被侵占。在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升值情况下,如何处理好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物质空间的矛盾、环境容量的有限性与人口不断增长的矛盾以及保护利用的要求与经济条件的矛盾,是古村落保育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打造大小两个“城市记忆圈”
  梁红辉认为,首先应该在《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暂行规定》基础上,加紧古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我市古村落保护的总体规划 (包括远中近期规划),出台古村落保护条例,将古村落保护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必须规划先行,为避免陷入新一轮‘保护性破坏’的漩涡中,政府必须发挥其主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详细摸清我市古村落情况,制定总体保护发展规划。组织专家为古村落把脉,对古村落景点实行区域化布局和差异化规划设计。”
  九三学社市委会在如何保护 “城市记忆”的建议中也提出,应该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城市记忆资源挖掘(普查)、整理(梳理),摸清城市记忆资源“底子”。选取从善坊、孙文西路步行街、太平路烟墩山一带老城区等重点区域,以及散布在各镇区的重点古村落进行整体风容风貌保护更新工作,打造大、小两个“城市记忆圈”。采取“点面结合”手法,高标准、高起点进行文化内涵彰显、产业挖掘、包装推广,开展整体运作。
  “小的城市记忆圈,以石岐旧城区为主体,针对孙文西路、太平路、拱辰路、民族路、岐江桥等片区的一些核心节点。大的城市记忆圈则以全市范围的古村落为主体,如沙溪的龙瑞村,南区的沙涌村、北台村、曹边村,南朗镇的左步村、翠亨村,三乡古鹤村等。大小记忆圈各有定位和区别,小的记忆圈适合徒步行,让市民和游客走下汽车,以徒步的形式,利用半天的时间,进行体验式的游览,打造中山‘慢城’形象。而大的城市记忆圈,则适合两天左右的汽车游,有利于市民和游客在感受历史美的同时体验生态美和乡土美。”政协委员韩延星表示,城市记忆工程的规划设计要充分体验现代旅游的体验互动性,如针对从善坊,可考虑定位为“中山民国风情坊”,以怀旧、人文为主调,侧重于保存中山的“软”记忆,再现中山“模范县”时代的民国风情,营造浓浓的文艺格调。通过旅游商店、餐厅、中医坐诊堂、客栈等民国时代的文化形式展现,为市民、游客提供零距离触摸历史的真切体验,打造全国第一个民国城市生活情景旅游景区。
  ■活化古村落不是把人赶走
  梁红辉也强调,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要协调冲突,提高古村落居民的生活质量。“现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策略,往往把居住在古村落的居民看做是过去时代的图画,于是便与古村居民要求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发生冲突,大批原居民搬离古村,然而当地人是当地文化的传承者,离开了其中居民的活动,古村落的特色和生命力也就无所依附了。所以要把改善古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古村居民的社会经济利益放在第一步,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保护他们的利益。”
  她认为,针对古村落保护资金缺乏这一现实情况,要探索多方面的集资渠道。在政府资金投入方面,设立古村落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基金。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古村落的保护,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还可以在土地拍卖所得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古村落的保护。此外,还应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扶持。“据了解,未来3年中央财政将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投入100多亿元集中保护传统村落。”梁红辉说要解决产权带来的文物保护不利问题,既要靠政府也要靠市场。要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比如苏州市古村落已率先采取股份制的形式,村民以其所有的古建筑租赁或入股,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参与古村落的保护、经营和收益。梅州市‘桥溪村’由宝丽华集团投资整体开发。这些模式都值得中山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