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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应“雪中送炭”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文/本报记者吴娟 图/记者夏升权 余兆宇 文波  
东区一幼儿园内,孩子们在进行户外活动。

黄丽云

  据本报报道,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致公党集体建议中关于“中山市教育公平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篇幅涉及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在前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记者也看到有人大代表关注幼儿园的建设。
  ■2013 年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占比为1.01%
  政协委员黄丽云是一所集体公办幼儿园的园长,也是“中山市教育公平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建议的执笔人之一。根据调查,目前中山学前教育规模持续扩大,但优质幼儿园学位紧缺,存在“入好园难”问题;合理成本分担和运行机制尚未建立。据统计,我市2013年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的占比为1.01%,共投入7034.7万元,远低于周边地市学前教育投入的比例(深圳、东莞均为3%,我国部分地区已达8%)。
  “目前,不少幼儿园的收费和托儿所差不多,无论是硬件和老师的素质提升都受到限制。”黄丽云感叹。根据现有的政策,民办幼儿园如果评上市一级幼儿园,政府给予一点奖励,但仅仅是一次性的,黄丽云为大多数民办幼儿园从业者叫屈:“同样都是在做教育事业,待遇却相差甚远。”
  政府投入的不足,导致“入园贵”问题,幼儿教师工作缺乏吸引力,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幼儿生均定额补助只涉及户籍幼儿,对于非户籍常住儿童没有相应的补助;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在参与主管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人数分配不均,公办园学习机会多、受众面大。“通常政府组织的培训,民办幼儿园只有一个名额,但是公办幼儿园虽然在校人数并不一定比民办幼儿园多,培训的名额却多几倍。”
  ■财政投入应“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致公党的建议提到,目前我市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我市经济发展不平衡性在教育领域的反映;二是由于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公共财政体系不完善,还缺乏实现区域、城乡、学校之间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有效机制;三是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监测、评估、指导体系不完善,不能及时有效地对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指导;四是政府在指导思想上对教育资源均衡关注不够,没有树立面向所有学校和学生的观念,在分配公共教育资源时只注重 “锦上添花”,而忽视“雪中送炭”。
  黄丽云建议:“政府是否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对于普惠性幼儿园的评比,黄丽云也有自己的看法。“据我了解,幼儿园的积极性并不高,一年十几万,还不如提高保教费,如果把装修弄好一点,收费高一点,比政府的补贴来得直接。几乎很少有民办幼儿园愿意申请这个普惠性幼儿园的评比。”
  黄丽云认为,普惠性幼儿园对于集体公办园显然是一个福音,因为这些幼儿园在没有政府允许的前提下不能提高保教费。不过,人大代表刘玉田依然希望能够通过提高我市(村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待遇。她在建议中指出,我市(村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多年未调整,私立学校是可以根据物价来调整收费标准,但公办学校不是根据收支来核定收费标准。近几年,物价上升幅度很快,目前,不少村办幼儿园的收入仅够支付老师的工资,难以用于设备更新、教研和老师的素质提升。目前,村办幼儿园保育费为每月500元,伙食费每天8元,而且仅按照十个月计算,老师收入普遍在2000元左右。她认为,即使有政府补贴,也还是希望保育费能够按照市场的标准来调解。